【追踪美大选】纽时被告诽谤,高招借回应再寸特朗普

撰文: 麦嘉隆
出版:更新:
《纽约时报》10月12日发表一篇名为“两女说曾被特朗普非礼”的文章,由两位女性现身说法,讲述多年前被特朗普非礼的经过;报章随即收到特朗普的律师信,指文章属诽谤,要求撤回及道歉。纽约时报可能看穿特朗普的底牌,又或相当鄙视对方,于是回复了一封不一样的律师信……
麦嘉隆
《纽约时报》被指诽谤的报道。(官方网站撷图)

留学美加时听过一件真人真事:

兄长探访弟弟并留宿一宵,半夜客房隆然一声,睡床倒塌,兄长摔倒地上,弟弟进来看过兄长伤势后即递上电话和名片,兄长问:“医生?”弟答:“不,律师。你找他控告我,拿保险赔偿。”

我当时想,幸好香港人不会动不动就告人……时移世易,现在不少香港人也乐于利用官司争取“权益”,包括诽谤官司。

标准难界定 律师功力至关重要

几年前王维基告《信报》、《东方》告《明报》、现届政府高官也不甘后人,特首就两次发律师信予传媒,发展局长夫妇也卷入诽谤官司。

笔者也处理过涉及诽谤的指控,对一般管理人来说,打官司是非常浪费金钱和时间的,理应可免则免,但被指控诽谤却不单是钱和时间的问题,因对方必定要求公开道歉,名誉攸关, 除非己方明显犯错,否则大机构会倾向不退让。

要作诽谤抗辩通常用两个原则,即“有理可据”(justification)和“公允评论”(fair comment),前者是指所发表的言论是事实,后者是根据事实及涉及公众利益而作出的评论。但“事实”和“公众利益”是不容易清晰界定的,所以律师和大律师的功力至关重要,也表示没有雄厚财力请资深大状,万勿轻言诽谤诉讼。

当然,项庄舞剑,吃政治饭的人如果发出律师信,以此宣示立场和争取曝光,只要不正式入禀法院,也可以是本小利大的手段。陷于弱势的美国共和党总统候选人特朗普似乎也正在玩这招数。

美国共和党总统候选人特朗普。(路透社)

应对诽谤指控 纽时高招再寸特朗普

《纽约时报》10月12日发表一篇名为“两女说曾被特朗普非礼”(Two Women Say Donald Trump Touched Them Inappropriately)的文章,由两位女性现身说法,讲述多年前被特朗普非礼的经过,报章随即收到特朗普的律师信,指文章属诽谤,要求撤回及道歉。纽约时报可能看穿特朗普的底牌,又或相当鄙视对方,于是回复了一封不一样的律师信。

回信当然强调文章“有理可据”,属“公允评论”,党总统候选人的言行更涉及重大“公众利益”,这些都是诽谤抗辩的指定元素。但有趣的是,在陈述这些法律观点之前却有一段语带讥讽的文字,相当有“挑机”的意味,风格和一般冷冰冰的律师信不同。《纽约时报》说:

诽谤罪的精神是保护社会人士的声誉,特朗普经常公开发表自己“咸湿”女性的言论和经验,声誉早已由他自己创造,文章不可能对此有丝毫影响!
(文章纯属作者意见,不代表香港01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