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是个“不夜城”。太阳西沉,都巿灯光亮起,却照得如白昼一样。高楼大厦的照明、广告的射灯、以至闪动的电视屏,光污染已“进化”成光滋扰。铜锣湾崇光百货面向怡和街的一面墙围上了长逾30米、高11米的铝架,正在打造建闹市中最大的户外大电视。环保团体及区议员忧心,大电视将加剧区内光污染,甚至滋扰到怡和街上呼啸而过的汽车司机及道路旁接踵摩肩的行人。“01影像”摄影师走遍香港商业区,拍下俨如白昼的香港闹市夜景。摄影:吴炜豪撰文:罗嘉凝、苏炜然
香港光污染问题严重,铜锣湾崇光百货面向怡和街的一面墙围上了长逾30米、高11米的铝架,正在打造建闹市中最大的户外大电视。环保团体及区议员忧心,大电视将加剧区内光污染,甚至滋扰到怡和街上呼啸而过的汽车司机及道路旁接踵摩肩的行人。 “01影像”摄影师走遍香港商业区,拍下俨如白昼的香港闹市夜景。在怡和街、东角道交界,更是户外大电视集中地,金百利商场、药房、崇光百货“三国鼎立”。(吴炜豪摄) 全港各区都有光害问题,霓虹光管、户外巨型招牌随处可见。(资料图片) 环保署于去年4月推行自愿性质的《户外灯光约章》,现有逾4,800个物业或商铺签署,承诺晚上11时或午夜12时到早上7时关掉对户外环境有影响的装饰、宣传或广告灯光装置,并于晚上11时关掉用作装饰、宣传或广告用途的动态灯光装置,包括影视幕墙。但参考去年户外灯光投诉个案同比增逾三成,达到337宗,当中涉及户外影视设施的投诉由28宗增至38宗,增幅达三成半。图为尖沙咀北京道。(吴炜豪摄) 全港各区都有光害问题,霓虹光管、户外巨型招牌随处可见。(资料图片) 铜锣湾轩尼诗道附近。大厦外墙的广告射灯极之明亮。刘祉锋曾在会上提出规管户外灯光强度,却不获接纳,屋宇署亦只关注户外装置安全性,不愿规管声画,后来小组提交报告就“功成身退”,政府定出约章,并将光污染议题交予环咨会跟进。但他指约章始终是鼓励性质、条文“松散”,只针对开灯时间,没规限光度。(吴炜豪摄) 刘祉锋指,香港相对伦敦、德国法兰克福、上海及悉尼,早已就规管户外灯光引致光滋扰设有法例或强制性要求,并赋权执行部门下令执行改善措施,本港确是落后了一大步。图为中环国际金融中心。(吴炜豪摄) 刘祉锋认为,申请兴建户外大电视应提交相关光度、播放时段、耗电量等,确保不会构成光滋扰,政府亦应订出准则,招牌光度要在1000勒克斯以下,户外电视因为闪动,光度上限应是700勒克斯。中环毕打街、德辅道中的灯光熣灿,晚上更成为拍摄婚照的热点。(吴炜豪摄) 设计及安装户外电视的公司却并不希望环保人士视户外电视为“洪水猛兽”。路德士照明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韩先生解释,户外电视构成的光污染较传统招牌射灯低,因为射灯光线分散,滋扰度较高,户外电视可设自动感应,夜间时将亮度调低三分之二,“商户都知道,如果电视太光亮,会有反效果。”图为中环皇后像广场。(吴炜豪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