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皇大厦两死火警|屋宇署:该㓥房工程无碍逃生通道 不拟执法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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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角英皇大厦一个“一㓥四”㓥房单位上月27日失火,火警至今造成两死两伤,其中一名伤者仍然危殆。屋宇署今日(10月9日)回复《香港01》查询称,涉事的分隔单位工程没有影响楼宇结构或妨碍楼宇逃生通道,该署不拟采取进一步执法行动,惟署方发现单位有窗户玻璃破损及横梁石屎剥落等情况,会向业主业主发信,敦促其对有关欠妥情况进行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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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英皇大厦住户表示,起火单位已被改为㓥房10多年。火警后,消防顾问梁锦得接受《香港01》访问指出,大厦需视乎多少人居住去计算出每个住户的走火通道需求,需要确保走火通道畅通无阻。他质疑如业主将单位分间成㓥房及分租出去,间隔是否由专业人士设计、并符合本身楼宇的走火逃生的要求;又质疑该㓥房的每个独立房间是否都有安装防火门。

梁锦得表示,大厦需视乎多少人居住去计算出每个住户的走火通道需求,需要确保走火通道畅通无阻。(受访者提供)

屋宇署今日回复《香港01》表示,根据《建筑物条例》的规定,任何涉及私人楼宇或私人土地上的建筑工程,包括在现有楼宇加建及改建,例如分间楼宇单位(俗称“㓥房”),除非符合《建筑物条例》第41(3)条有关豁免工程的规定,或已根据“小型工程监管制度”的简化规定而进行的小型工程,均须要先向该署呈交建筑图则,获得批准及同意展开工程后才可以进行,否则便属违例建筑工程(即僭建物)。该署会按照现行对僭建物的执法政策,采取适当行动。

就英皇大厦火警,屋宇署指出已派员到有关单位视察,发现该单位被分间成数个分间单位,工程没有影响楼宇结构或妨碍楼宇逃生通道,据现行对僭建物的执法政策,有关改动工程不属须予以取缔类别,故署方不拟采取进一步执法行动。惟屋宇署发现该单位有窗户玻璃破损及横梁石屎剥落等情况,会向有关业主发信,敦促其对有关欠妥情况进行维修。

▼9月27日北角英皇大厦火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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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处发言人则于早前回复查询表示,过去一年(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处方接获一宗北角英皇大厦有关杂物阻塞的投诉,并向相关负责人发出一份消除火警危险通知书,该负责人已在指明的限期内,遵从通知书的规定消除有关火警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