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惩教署人员涉强奸被捕 据悉署长指示管理层提醒同事检点私生活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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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名惩教署人员牵涉强奸案被捕,消息指被捕人年龄介乎23至38岁,其中3人涉嫌轮奸一名醉酒女子,其余4人在旁自渎,现已被署方勒令停职。据了解惩教署署长随即向管理层发出指示,包括提醒同事“返工执法,放工守法”,监察及介入不检点的私生活,强调教好新人,举办道德操守相关讲座等。

一名31岁女子上周六(7月8日)偕2名朋友及另外7男,到尖沙咀一个短租单位玩乐,期间不胜酒力。当女事主逐渐恢复意识时,怀疑遭3人在未经其同意下强行性交,其余4人在旁自渎,事主事后报警求助。惩教署昨日证实,7名涉案惩教人员已被勒令停职,包括1名惩教主任、1名一级惩教助理及5名二级惩教助理。据了解,被捕7人大部份人士驻守赤柱监狱,所有被捕人现正被扣留调查。

处方对事件非常关注,据悉惩教署署长已向管理层发指示,提醒同事检点私生活“返工执法,放工守法”,避免影响部门声誉;管理层要监察及介入不检点的私生活;特别强调教好新人,举办讲座等提升道德操守相关训练。

惩教署表示,涉案7名惩教人员包括一名惩教主任、一名一级惩教助理及5名二级惩教助理。图为惩教署阶级徽章。(惩教署网页图片)

惩教署昨日表示十分重视惩教人员的行为及操守,对纪律有严格要求。任何人员若干犯违法违纪行为,署方定必依法处理,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