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破洗黑钱集团 9100万美金可充公? 过去6年逾$12亿上缴库房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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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破获一个洗黑钱集团,安排11人频繁往返香港和土耳其伊斯坦布尔,合共41次携带巨额美元入境,海关人员至今拘捕23人包括主脑及骨干成员,检获合共约9100万元美金,总值约7亿港元,属同类案件涉款金额最高的一宗。
案中检获的巨额美钞,日后何去何从?据正常程序,海关会于检控涉案人士及定罪后,向法庭申请将相关款项充公。而根据纪录,过去6年充公资产金额逾12亿元。

行动中,海关人员检获合共约9100万元美金,总值约7亿港元。(罗敏妍摄)

经检控及定罪后 可向法庭申请充公款项

一般而言,海关在拘捕涉案人士及检取相关犯罪得益后,会视乎证据并咨询律政司意见,向有关人士作出检控,在他们被定罪后,海关会根据《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向法庭申请将相关款项冻结或充公。而在特殊情况下,例如涉案人士被定罪前已潜逃离港,海关亦可经特定程序向法庭申请充公款项。

过去6年冻结超过$90亿 充公逾$12亿

根据由警务处及海关人员组成、专门负责管理可疑交易举报机制的机构“联合财富情报组”数字显示,今年截至5月31日共接获逾3.1万宗可疑交易报告,而过去6年(2016至2022年),因洗黑钱被定罪的总人数达633人,冻结超过$90亿,而充公金额达$1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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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有组织罪案调查科财富调查课监督杨郁文交代案情时表示,自今年1月初,海关留意到一个由2名香港男子所操控的集团,安排共11名港人多次乘航班往返香港和土耳其伊斯坦布尔,他们抵港后会向机场海关申报携带巨额美元入境,每人每次携带的现金由130万至534万美元不等。他们报称代表两间位于土耳其的公司将现金带入境,用作钻石或珠宝贸易,惟他们无法提供两间公司在本地代表的身份,只推说稍后有人通知交收现金。

相关人士通常二人同行,以行“孖必”形式入境,每次只携带极少个人行李,并将大量包装好的现金放在背囊或手提包内。由今年1月起至海关行动当日,该集团累计申报了41次大额现金,总共涉及9100万美元,大约7亿港元。最高峰时一个月内输入22次。

财富调查第一组指挥官黄贞富指,海关根据出入境现金申报记录作风险评估,发现情况极不寻常,于是锁定11个人展开调查,并于5月24日采取拘捕行动。当日海关发现该集团其中两名负责运送现金的成员将于在傍晚时分抵港,人员见时机成熟,并于机场和市区部署。当二人抵港后向海关报称代表一间土耳其公司运送534万美元的现钞,二人其后前往机场客运大楼附近的停车场,将现金交给负责接头的三名集团成员,三人乘私家车将现金运送去尖沙咀一个商业单位。

5月25日凌晨时分,海关突击搜查该尖沙咀商业单位,当时三名接头人在单位点算和重新包装大量美元现钞,人员即时拘捕三人,同时两名负责运现金的成员亦分别在大围和粉岭被捕。海关在商业单位内检取由土耳其运抵港的534万美元现钞(折合逾4100万港元),人员亦在单位内发现大量空置的行李箱和背包,多部数钱机、电脑、多部手提电话和大量银行入帐的单据等。

由5月25日至6月13日,海关一共拘捕23名本地男子,当中包括两名洗黑钱集团主脑、两名集团骨干成员、两名公司董事、多名是负责从土耳其带现金到港的集团成员,以及多名在商业单位里处理现金的集团成员,他们全部涉嫌串谋洗黑钱,现正保释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