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国安处带走职工盟前副主席邓建华等人 消息:仅会面、无拘捕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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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指警方国安处今早(22日)7时许,带走前职工盟多人协助调查,当中包括前副主席邓建华。消息指,国安处只与数名人士会面,没有拘捕,但会面原因未明。

2021年10月宣布解散的香港职工会联盟(职工盟),涉嫌未有根据《社团条例》向警方提交组织运作及财政等资料,被警方国安处搜查会址和储物仓库等。职工盟前主席黄迺元、副主席邓建华和司库钟松辉于去年3月被带署调查,其后11月1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承认控罪,各被罚款8,000元。

本月9日,前职工盟秘书长、前支联会主席李卓人的妻子邓燕娥,日前在赤柱监狱外涉嫌“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被警方国安处人员拘捕,其后获准保释。事隔两日国安处再拘捕多两人,分别为何俊仁的65岁弟弟何俊麒,以及邓燕娥的63岁胞妹邓燕梨,两人被指在警方搜查处所前取走证物,包括电脑、文件、电话,企图阻碍警方的调查,涉嫌串谋妨碍司法公正被捕。警方指,被捕两人已获准保释候查,须于4月中旬向警方报到。

邓建华下午在Facebook发帖文澄清,“无(被)拘捕,现在人已安全,返工。”至于被国安带走原因,邓表示无可奉告,又引用《国安法》第63条内容“办理国安法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的有关执法、司法机构的人员,都应当对办案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私隐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