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处搜职工盟10地点 带走黄逎元等3人 检多箱文件电子设备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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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0月宣布解散的香港职工会联盟(职工盟),涉嫌未有根据《社团条例》向警方提交组织运作及财政等资料,警方国安处今日(31日)持法庭手令搜查职工盟相关会址和储物仓库等,据知被搜查的地点共有10处之多,其间职工盟前主席黄逎元、副主席邓建华和司库钟松辉,分别被带返尖沙咀警署、旺角警署及深水埗警署调查。警方同时检走大批文件及电子设备等证物作调查。

警方国安处今早持法庭搜查令,率先搜查职工盟三处地点,其后搜查范围扩大,增至全港约10个地点之多。消息称,警方怀疑职工盟将大量资料移送至佐敦、葵兴及沙田三间已停止运作的培训中心,除了搜查这些培训中心,还搜查职工盟相关会址、储物仓库,以及多名职工盟骨干成员的住所及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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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下午2时许,人员搜查旺角弥敦道永旺行职工盟会址后,职工盟前主席黄逎元由会址被带走,多箱载有证物的胶箱亦被擡离永旺行会址,运上密斗货车。另一边厢,警方到位于佐敦的四海大厦职工盟培训中心搜查,下午2时许,警员带走大量证物,前司库钟松辉被带走。此外,多架警车到达葵喜街华福工业大厦,警员调查后亦将大量文件、宣传海报等运上密斗货车。

警方今日的行动当中,职工盟前副主席邓建华亦被带署调查。据了解,黄逎元、邓建华和钟松辉三人,因涉嫌违反《社团条例》而被警方带走调查。黄逎元被带返尖沙咀警署,至于邓建华和钟松辉,则分别被带返旺角警署及深水埗警署。消息称,在囚的职工盟前秘书长李卓人亦在助查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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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中,警方根据《社团条例》第15条,向职工盟多名现任及前任骨干成员发信,要求于限期前提供包括组织运作、过往活动、收入来源及开支,与属会及境外组织联系等资料。据悉,职工盟在3月24日回复警方的信件中,未有包含警方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根据《社团条例》第16条,如获送达书面通知的人,没有遵从有关通知的规定提供资料或提供虚假、不正确或不完整的资料,均属违法。

警方怀疑职工盟收取与外国政府有关组织资金

消息称,警方怀疑职工盟过去多次收取与外国政府有关组织的资金,包括于1994年至2013年间,获得“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NED)旗下劳工组织,合共1,300万港元的资助,部份资金更被用作2014年“占中”等用途。另外,职工盟亦被指于2019年社会运动期间,积极推动成立不同界别的新工会,并联同有关工会多次发起“全港罢工”及鼓动多区的非法集会等大规模反政府活动。警方国安处正就事件展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