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处民政处联警方旺角区打击黑工 11人被捕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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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旺角警区特别职务队联同牌照组、军装巡逻小队、特遣队、反三合会行动组、西九龙冲锋队、入境事务处及民政事务处人员,根据线报及深入调查后,于3月7日展开代号“冠军”(CHAMPION)的跨部门反非法入境者及非法劳工行动,突击巡查旺角区内多个地点。行动中,人员共拘捕11人,包括1名本地男子、1名内地男子、3名内地女子及6名非华裔女子,年龄介乎22至56岁,涉嫌“违反逗留条件”、“逾期居留”及“外出时没有携带身分证明文件”等。被捕人现正被扣留调查,部份被捕人稍后将交由入境事务处跟进。

根据香港法例一百一十五章《入境条例》,任何人违反对他有效的逗留条件,即属犯罪,经定罪后,可被判罚5万港元及监禁两年。所有旅客在未获入境处处长批准前,无论受薪与否,均不得从事任何雇佣工作。违例者会遭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5万港元及监禁两年,协助及教唆者均会被检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