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兔年│警马鞍山巡查沙滩发现11公斤烟花 15岁男童涉案被捕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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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沙田警区特别职务队人员昨日(21日)晚上约11时在区内进行执法行动打击非法燃放烟花。人员在马鞍山落禾沙里一带沙滩截查一批男女时,发现一名15岁本地男童藏有约11公斤的烟花,他涉嫌“非法藏有烟花爆竹”被捕。另外,一名17岁本地男童涉嫌与两宗通缉案件有关被捕。两名被捕人现正被扣留调查。
警方指,非常关注与非法燃放烟花相关的案件。由于案发地点邻近民居,随意燃放烟花或爆竹对他人及自身安全构成危险,随时引起火警甚至爆炸,是极不负责任的行为。警方重申,烟花及爆竹等均属危险品。根据香港法例第295章《危险品条例》第6条,除非领有相关牌照,否则任何人制造、储存、运送或使用任何危险品均属违法,一经定罪可被判监禁6个月及罚款2.5万元,市民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