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大桥工伤】死伤者安全带扣塌下平台 劳工处:非法例容许
港珠澳大桥周三(3月29日)发生夺命工业意外,造成两死三伤,其中三名工人安全带一端系稳在临时工作台上,被质疑未及解除安全扣而丧生,安全守则存在漏洞。劳工处下午出稿回应传媒查询,强调安全带须要持续系于适当和稳固的系稳物,而临时工作平台并不是“指引”下容许的系稳物。而昨日寻回并确认死亡的41岁尼日利亚籍工人家属今日则与承办商,在历时三小时的会议达成恩恤补偿协议。
发生意外的工地位于大澳对出一段近粤港分界的海上高架桥。该段高架桥的结构工程已于早前完成。意外发生时,工人正拆卸一个桥底下的临时工作台,该工作平台离海面约3米多,工作台突然倒塌,3名工人连同工作台堕海,导致两人死亡、一人受伤;意外中桥面上另外两名工人亦告受伤。
劳工处副处长梁永恩今早表示,处方正聚焦2个方向调查,包括吊索是否稳妥、其负重能力是否足够吊起工作台,以及工作台有否足够系稳装置和独立系稳点。
资深工程师:安全带应系于桥底或其他加固位置
劳工处其后发新闻稿,强调职业安全及健康的相关规例明确规定安全带须要持续系于适当和稳固的系稳物,而劳工处出版的“安全带及其系稳系统的分类与使用指引”(“指引”)阐述符合规例要求的不同系稳物,其中包括连接于系稳点的独立救生绳,临时工作平台并不是“指引”下容许的系稳物。有关规例及“指引”适用于所有建筑工程,包括海上及岸边的建筑工程,而上述意外的事发地点属于劳工处规管的海上建筑工程。
本身是失踪者家人朋友的工党主席胡穗珊,昨日陪同死者家属与承建商开会后,指承建商认为不将安全带扣到独立的救生绳,而只扣到工作台是没有问题。资深工程师、公共专业联盟召集人黎广德表示,工人的安全带应该稳固于桥底、其他加固位置,倘若发生堕工作台意外,事主未必被拖落海,而犹如“笨猪跳”般吊在半空。
尼日利亚裔死者家属接受恩恤补偿
昨日寻回并确认死亡的尼日利亚裔工人Onwuka的家属,今日在工会、工党及工业伤亡权益会的陪同下,与路政署、大判和直接雇主的公司代表会面。经过约3小时的磋商后,就恩恤补偿达成协议,但与之后工业伤亡和可能涉及疏忽的赔偿没有关系。
路政署昨日表示,将成立一个由副署长领导的独立调查小组,调查事发原因。家属在会上表示希望了解小组的组成和调查计划,又认为小组或会依赖承办商资讯,作为主要持份者希望与小组成员会面。胡穗珊表示不会单靠调查小组的报告,将会联同其他议员,协助家属在立法会等途径,进一步跟进政策、检控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