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去年处理公众活动 共录906条片 比前年增近6成
撰文: 郑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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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公众游行集会不时有警民冲突,据保安局统计,警队去年处理公众活动期间,使用随身摄录机及数码手提摄录机,共录取906条片段,较前年升约58.9%,亦是近4年最多,超越曾发生占领运动的2014年。而警方于2016至17年度,共在公众游行集会使用291次胡椒喷剂,次数较上年度升35%。有民间团体认为,有关数字反映警方在处理示威方面“愈来愈严苛”。
据保安局提交立法会财委会的资料显示,警方于2016-17年度,截自今年2月28日,警方并喷射340次胡椒喷剂,其中近85%用于处理与公众活动有关的行动中,即共喷射291次胡椒喷剂,较对上一个年度的215次增加约35%。另外,警方在所有行动中,有使用到警棍涉30宗事件,较2015-16年度少5宗,警方称,无备存几多宗是与公共秩序有关。
警方在文件中,则回应解释,只有曾受训的人员才可操作随身摄录机及数码手提摄录机,具调查或举证价值的录影片段将被视为证物处理,并会予以保留至有关调查及司法程序完成才会销毁;如不具任何调查或举证价值,或不作其他合法用途如内部检讨,均须于摄制日期起计31天后销毁,如需保留超过31天,则须经由1名高级警司书面审批,而有关批核人员亦须每月作出覆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