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银香港前副董事涉收150万贿款 廉署落案起诉

撰文: 郑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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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银行香港分行前副董事涂冰,今日(29日)被廉署落案起诉,被控1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指他在无合理辩解下,收受一名客户共约150万元贿款,作为管理该客户在瑞银香港投资组合的报酬。被告现获准保释,将于本周五(31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应讯,以待案件转介区域法院答辩。

廉署正式落案起诉瑞士银行香港分行前副董事涂冰。(资料图片)

被告涂冰(39岁)于案发时是瑞银香港全球财富管理及商业银行业务副董事,负责管理客户的投资组合。控罪指,他涉嫌于2007年5月1日至2008年11月10日期间,收取一名客户共约150万元报酬,即在该客户赚取的总投资收益中,按20%比率计算所得,故经廉署调查后,他被控一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