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33|涉网上煽惑“六四集会”及扬言杀警 59岁男保安被捕

撰文: 林朗天 陈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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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日(4日)“六四事件”33周年,警方指早前发现有人利用网上社交媒体平台,恶意发布针对政府及警队的仇恨言论,并煽动市民明日举行六四集会,并计划从中杀害警务人员。警方经深入调查,今日(3日)于大埔以“煽惑他人意图造成身体严重伤害”罪拘捕一名59岁本地男子,据悉涉嫌于Facebook发布声称要杀害警务人员的言论。

网络安全及科技罪案调查科科技罪案组总督察戴子斌表示,早前发现有人利用网上社交媒体平台,恶意发布针对政府及警队的仇恨言论,鼓吹暴力,并煽动群众于明日举行“六四集会”,继而从中杀害警务人员。经深入调查后,警方锁定一名59岁本地男子,怀疑他发布有关言论,并于今日(3日)采取行动,在大埔以涉嫌“煽惑他人有意图造成身体严重伤害”拘捕该名男子,并检取一部手提电话调查。被捕男子报称为一名保安员,据了解涉嫌于Facebook上发表有关言论,他现正被扣查。戴指调查仍然进行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戴子斌续指,煽惑他人违反《预防及控制疾病规例》最高可被判罚款1万元及监禁6个月,而根据香港法例第212章 《侵害人身罪条例》 第17条,“有意图造成身体严重伤害”罪最高可被判终身监禁,呼吁市民不要以身试法。另外,警方亦提醒,高等法院在2019年及2020年颁布的3份临时禁制令,当中内容列明禁止在“互联网平台或媒介上促进、鼓励和煽动使用或威胁使用暴力”的临时禁制令现时仍然生效,而违反禁制令的人士,有机会干犯《藐视法庭》罪,市民切勿以身试法。

网络安全及科技罪案调查科科技罪案组总督察戴子斌向传媒简报案情。(陈浩然摄)

警方称尊重市民的集会权利及言论自由,惟亦要尊重相关法例所赋予的责任,又讉责有人利用网上平台煽动仇恨及鼓吹暴力,警方重申,互联网世界并非无法可依,大部分针对现实世界的法例均适用于互联网世界,警方绝对不会姑息有关犯法行为。

康文署发言人今日亦表示,因应警方留意到有人透过不同途径煽动其他人于明日在维多利亚公园一带非法集结,可能利用有关场地进行非法活动, 康文署将于今日晚上11时起关闭维多利亚公园部分范围,直至后日(5日)0时30分,以防止有人利用维多利亚公园进行未经批准的公众集会,影响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并且避免因群众聚集而引致的病毒传播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