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起底70警员及立法会议员 煽惑袭击选举主任 男保安被捕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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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23岁男保安涉嫌干犯“起底”罪行,在互联网上公开警务人员、立法会议员以及其家人的个人资料,并发布具煽惑性的言论,针对袭击选举主任。警方经调查后锁定涉案男子,并于今日(11日)将他拘捕。

网络安全及科技罪案调查科科技罪案组总督察郑泽仁今晚在记者上讲述案件,指自从2019年6月起网上涌现大量起底行为,受害人个人资料包括姓名、电话、身份证号码、住址、相片,甚至家人的资料都被人披露。受害人及其家人其后因为起底行为,受到不同程度的滋扰,包括电话骚扰;而部分个人资料被用作贷款申请、器官捐赠及其他公用登记等。

除了滋扰行为,更有人向受害人或向其他持不同意见的人士,发布一些暴力性言论,意图煽惑他人去进行一些袭击或破坏。今年3月,警方发现有人在网上社交媒体平台,披露警务人员、多位立法会议员及其家人的资料,当中包括他们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住址及办公室地址等。

调查显示,案中受害的包括数名警务人员,以及超过70位立法会议员。涉案人士更在2020年7月正值立法会选举前,在同一社交媒体平台发布一些具煽惑性言论,包括以“掟汽油弹”等方式袭击选举主任等。

网罪科经调查后锁定一名23岁姓何本地男子,并于今日(11日)联同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在深水埗区拘捕该名涉案男子,他涉嫌违反《私隐条例》下第64(3C)条“在未获同意下披露个人资料,导致资料当事人或其家人蒙受指明伤害”罪,以及普通法及《侵害人身罪条例》下“煽惑他人有意图而导致身体受严重伤害”罪,正被扣留调查。行动中,警方检获一部手提电话,拘捕行动仍然继续,警方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高级个人资料主任卢迪凡称,个人资料私隐修订条例已于去年10月8日行效,主要打击起底罪行。在今次案件中,公署已根据已修订条例的规定,向有关社交平台营运商发出停止披露通知,要求营运商移除有关起底讯息。

根据警方数字,由2019年至今,警方共调查123宗起底案,拘捕23人,当中4宗案件已完成司法程序。警方亦提醒市民,高等法院在2019年颁布的两项临时禁制令,包括禁止“针对警员、特务警察及其家属被起底及滋扰”的行为以及禁止利用“互联网的平台或媒介上促进、鼓励同煽动使用或威胁使用暴力”现时仍然生效,违反禁制令的人士,有机会干犯《藐视法庭》罪,市民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