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员质疑警方报细警员被捕人数 黎栋国︰警方对统计有自己理解

撰文: 郑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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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人员犯罪问题令人关注,警务处处长卢伟聪早前在立法会称,去年有21名同袍涉刑事案而被警方拘捕。不过有关数据原来并不准确,警方其后承认去年另有13名警员涉及普通袭击、酒驾等“其他案件”而被捕。民主党林卓廷在立法会一个会议上,质疑卢伟聪当日说法等于欺骗立法会,但保安局局长黎栋国为警方护航指,警方内部对统计有自己理解,副局长李家超亦指,“你可以唔同意个分类,但唔可以用呃。”

保安局局长黎栋国称,警方有自己的统计方法,不认同有议员指控欺骗公众警务人员被捕数字。(资料图片)

李家超解释:只计刑事部 不计军装处理的案件

保安局在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会议上,交代该局在今年施政报告中的工作简报。林卓廷指普通袭击、酒驾等亦属刑事案,但卢伟聪早前在立法会上未有交代完整统计,质疑是欺骗立法会及公众。黎栋国回应指该指控“唔公道”,指警方有自己一套统计方法。

李家超则解释,据警方沿用多年的内部统计学,主要当中所指刑事案,是由刑事侦缉部调查的案件,不在该分类的其他案件则由军装警员处理,“你可以唔同意个分类,但唔可以用呃”。社民连梁国雄续质疑有关解释是“自欺欺人”或“欺人自欺”,黎栋国不认同,“统计系角度嘅问题,你可以唔认同我哋。”

另外,政府将修订反恐条例,新增条文禁止港人前往、筹备恐怖主义组织、协助收集资金及联系恐怖分子等。黎栋国指,目前本港的恐袭风险维持在中度,警方会继续保持高度戒备。对于任何伤害人身或藏有爆炸品等罪行,目前有足够法例规管。

民建联梁志祥则要求局方厘清恐怖组织的界线,指“彊独算唔算?”保安局副局长李家超解释,恐布组织的定义是根据联合国决议,另一方法是,经本港警方调查后,将足够证据呈上法庭,由法庭颁令定义,本港并无打算要修定有关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