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沙咀普通话男放烟花|21岁内地男被捕扣查 警:非常重视事件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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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沙咀周日(8日)发生怀疑非法燃放烟花事件。网上疯传两条短片,分别可见星光大道近瑰丽酒店对开海傍,有人放烟花射上半空;一名男子则将一支烟花斜插围栏,并以打火机燃点,当发现有人拍摄他时,即以普通话称“不要拍,不要拍”。警方表示非常重视事件,今午(9日)已在尖沙咀区,拘捕一名持双程证的姓石(21岁)内地男子。
警方表示,留意到网上流传片段,一名男子怀疑正在尖沙咀梳士巴利道18号对开一海傍,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警方非常重视事件,油尖警区人员接手跟进及进一步调查后,今日(9日)下午在尖沙咀区,拘捕一名姓石(21岁)内地男子,涉嫌“非法藏有及燃放烟花爆竹”,现正被扣留调查。案件交由油尖警区刑事调查队第10队跟进。
根据其中一片段可见,星光大道近瑰丽酒店对开海傍,有两道火光先后由海边射向空中,距离不远亦不高。在场有人显得奇怪问:“咩料呀?”
另一条片段则以较近距离,拍摄到一名男子在海边燃点一支烟花,烟花斜插在岸边的围栏上。该名男子以打火机尝试几次后,终成功燃点该烟花,随即转身离开,当发现有人向他拍摄时,即以普通话称:“不要拍,不要拍”。他边讲边走,但一秒后即转身走近拍片男“不要拍可以吗?”
警方提醒,烟花及爆竹等均属危险品。根据香港法例第295章《危险品条例》第六条,除非领有相关牌照,否则任何人制造、储存、运送或使用任何危险品均属违法,一经定罪可被判监禁6个月及罚款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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