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涌广场食店外现涂鸦字词 警工厦拘42岁艺术家 过往屡涉案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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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今午(3日)巡逻至葵富路期间,发现葵涌广场地下某食店外的窗口玻璃,被粉红色油漆涂污。葵涌分区特遣队经情报分析及深入调查后,迅速锁定一名涉案男子。
今日傍晚,人员在葵涌工业街一工业大厦内,拘捕一名42岁本地男子,他涉嫌“刑事毁坏”,正被扣查。警方随后在被捕男子的工厦单位内,检获其犯案时所用的工具及有关物品。案件交由葵青警区刑事调查队第二队跟进。
据了解,被捕男子为陈姓艺术家Mick,曾于2023年在全港各区涂鸦 “自由”及“$”符号,因刑事毁坏而被判感化令;今年初,他再度被捕,涉与中区及元朗先后被发现3组黑色涂鸦有关,涂鸦均含有“自由”及“$”符号,以及画有猫的图画。
根据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条例》 第60条“摧毁或损坏财物”,任何人无合法辩解而摧毁或损坏属于他人的财产,意图摧毁或损坏该财产或罔顾该财产是否会被摧毁或损坏,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监禁10年。
警方指,为确保葵青区内的社会治安,葵青警区会继续保持高姿态巡逻以及迅速侦破案件,将不法分子缉拿归案。警方呼吁各位市民切勿以身试法。警方将继续与社区维持紧密沟通,加强警民合作,携手共同打击罪行,并采取情报主导的策略性部署,配合军装便装巡逻,不定时与其他部门展开联合行动,防止及打击罪案,保障市民的生命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