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客误闯大浪西湾非指定地点露营 小红书发警世文称遭渔护票控
不少人会在港露营郊游,稍一不慎在非指定露营地点内露营便会违法。有内地网民今日(20日)在小红书发文,指昨日在西贡大浪西湾(西湾)沙滩露营期间,遭多名渔护署人员票控,始惊悉原来有指定露营地点,“西湾有两个沙滩,只可以扎左边的(北面沙滩),不能扎右边的(南面沙滩)”,提醒其他人“在香港一定要做好攻略”。
渔农自然护理署回复查询《香港01》指,大浪西湾的北面沙滩位于西贡东郊野公园,是渔护署指定露营地点(即西湾营地)。根据《郊野公园及特别地区规例》,任何人只可在指定露营地点上建立帐幕或露营,否则即属违法,可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2000及监禁3个月。
该篇小红书帖文指,“在香港一定要做好攻略,扎营(紥营)要在指定地点(地点)”。文中照片可见,沙滩上有生火工具、行山杖及背包等,但没有营帐;有渔护署人员在场。
有不少内地网民亦大感疑惑,、“不懂”、“不让扎营(不让紥营)的理由是?”亦有人疑问,“当时你已经拆了营帐?这样的话,应该告你非法生火!”亦有人称指营地经常爆满,“虽然是有官方露营地,但是热门时间沙滩帐篷都是满的”。
据渔护署网页资料显示,西湾营地指定地点为大浪西湾北面沙滩,位于麦理浩径第二段路旁;西湾南面的沙滩(近士多)则并非露营地点。署方又提醒,由于该营地位于沙滩海岸边,露营人士必须特别小心潮水上涨。
内地客非法露营已非首次,今年2月马鞍山昂平有29人被票控。根据《郊野公园及特别地区规例》,在郊野公园及特别地区范围,只可在指定露营地点内露营或建立帐幕,否则即属违法,可被检控,最高可被判罚款2,000元及监禁3个月;在郊野公园及特别地区范围,亦只可在指定露营地点或指定烧烤地点内生火或用火,违例者最高可被判罚款5,000元及监禁一年。
渔农自然护理署回复查询指,大浪西湾的北面沙滩位于西贡东郊野公园,是本署的指定露营地点(即西湾营地)。根据《郊野公园及特别地区规例》(第208A章),在郊野公园及特别地区内,任何人只可在指定露营地点上建立帐幕或露营,否则即属违法,可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2000及监禁3个月。此外,根据上述条例,在郊野公园及特别地区范围,只可在指定露营地点或指定烧烤地点内生火或用火,否则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000元及监禁一年。
本署已于假日(包括复活节)加派人手巡查热门地点,包括西湾营地及附近范围,并加强向游人宣传保持郊野清洁及爱护环境等信息,以及向违规露营人士采取执法行动。本署人员于4月19日巡逻西贡东郊野公园内西湾一带范围期间,发现2名人士涉嫌违规露营及生火,向有关人士采取执法行动。
访客在规划露营活动前,可先参考本署网页的“郊野公园露营人士指引”及有关各指定露营地点及郊野公园设施最新消息的资料(www.afcd.gov.hk/tc_chi/country/cou_vis/cou_vis_cam/cou_vis_cam.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