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于澳门酒店执走手机拾遗不报 六旬港男偕菲籍女被捕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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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三(4月16日)澳门治安警察局接获市民报案,指在路氹城一间酒店游览期间,遗失一部值约2,100元人民币的手提电话,遍寻无果,怀疑被人拾获据为己有。警方翻查闭路电视及酒店监察系统后,锁定两名男女,同日在新马路将两人截获,有人承认拾遗不报,人员亦在涉案男子的行李内起回该手机。

两名涉案男女分别为60多岁香港男子、以及40多岁菲律宾籍女子,他们涉嫌触犯《刑法典》第200条“在添附情况下或对拾得物、发现物之不正当据为己有”罪,案件交由检察院处理。

一名60多岁香港男子及一名40多岁菲律宾籍女子,涉于澳门一间酒店拾获手机拾遗不报被捕。(facebook / 治安警察局社区警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