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搭昂坪巴士拒戴好口罩惹众怒 警怀疑有人违例吁提供资料
新冠肺炎肆虐下,前晚(3日)一对情侣在昂坪搭巴士期间,疑因无戴好口罩被司机及乘客集体劝喻,惟男方举中指、女方反骂众人“冇脑”的态度,引起网民群起挞伐,并报警处理。事后该名29岁涉事女子报称不适,但拒绝送院。
警方昨晚表示,案件原暂列“纠纷”及“有人不适”,但经调查后,怀疑有人违反《预防及控制疾病条例》,交由大屿南分区跟进,呼吁任何人如有事发经过的资料提供,请致电3661 1696或与任何一间警署联络。警方提醒,市民应顾己及人,严格遵守相关法例,以协助控制疫情及减低病毒在社区传播的风险。
事发于前晚约7时,一对情侣由昂坪乘搭23号大屿山巴士往东涌期间,疑因无戴好口罩,被1名司机及多名乘客劝喻,双方发生争执。事后网上疯传长达5分50秒影片,可见该对情侣的口罩仅覆盖口部,没有遮掩鼻部。争执期间,男方一度举中指,女方反骂众人“冇脑”,又人身攻击司机:“你可唔可以唔好咁丑样呀?可唔可以唔好出街呀!”据了解,有人曾表示因血糖低而头晕,需拉低口罩。
新大屿山巴士昨日回复《香港01》查询时表示,该班次受影响的乘客,被安排转乘另一班巴士。公司一直有配合政府宣传,于巴士上以及车站已张贴有佩带口罩的告示;同时,按照现时香港法例,乘客于公共交通工具上必须佩戴口罩,希望香港市民明白,为己为人,请注意个人卫生。
戴口罩要遮口盖鼻紧贴脸颊
根据《预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规例》(第599I章),规定在指明期间内,除了《郊野公园条例》(第208章)第2条所界定的郊野公园及特别地区内的户外公众地方,任何人在登上公共交通工具时,或在身处公共交通工具上时;或在进入或身处港铁已付车费区域时;或进入或身处指明公众地方时,须一直佩戴口罩。而佩戴口罩,是指口罩以覆盖其口和鼻,并使口罩贴着其鼻、下颏和脸颊。
执法人员包括司机
如执法人员合理地认为某人违反《规例》没有佩戴口罩,可拒绝未有按规定佩戴口罩的人士进入该地方/部分,或登上该交通工具或进入该区域,亦可要求该人佩戴口罩及如该人没有遵从要求,可要求该人离开该该地方/部分/交通工具或该区域。就公共交通工具而言,执法人员包括警务人员、该交通工具的司机、指导员、稽查、收票员、管理人或拥有人。就港铁已付车费区域而言,执法人员包括警务人员及香港铁路有限公司。
任何人违反佩戴口罩的法例规定即属犯罪,一经定罪最高可处第三级罚款(10,000 元),或可藉缴付定额罚款5,000元,解除因该罪行而须负的法律责任。获授权人员可拒绝未有按规定佩戴口罩的人士登上该交通工具或进入该区域,亦可要求该人佩戴口罩及离开该交通工具或该区域。任何人在未有按规定佩戴口罩、在获授权人员要求该人佩戴口罩及离开该交通工具或该区域时,未有按要求离开,亦属犯罪,最高可处第三级罚款(10,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