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搭昂坪巴士唔肯戴好口罩被“围剿” 男举中指女闹人冇脑

撰文: 邓海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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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严峻,佩戴口罩除是日常生活中的一环,更加是法例规定下的一环。网上昨晚(4日)疯传一段令人侧目的影片,据悉一对情侣乘搭昂坪巴士期间,因无戴好口罩被车长劝喻,女方却大声夹恶反骂车长,男方更一度举中指,被其他乘客一同“围剿”时,又驳斥众人“冇脑”,最终乘客无奈报警。
警方表示,事件中目前没有人被捕、被票控或被检控,涉案的29岁女子在警员到场后报称血糖低不适,需送往大澳诊所。案件列作“纠纷”及“有人不适”处理。

女方:“你可唔可以唔好咁丑样呀?可唔可以唔好出街呀!”

网上流传的片段长达5分50秒,片头已见一对男女结伴坐于巴士最后一排,2人的口罩仅覆盖口部,没有遮掩鼻部。拍片男子表示:“小姐,麻烦你戴(好)口罩,唔该。一系我畀个新嘅口罩妳。”该女子反问:“你系边位?”拍片男称自己是司机,并指戴好口罩是公司规矩,法例规定,“麻烦妳合作,如果唔系我就赶你落车喇。”

该名女子对劝喻无动于衷,并反驳:“我唔系唔戴口罩㖞‥‥‥劲搞笑㖞,咁我个口罩系戴(紧)吖嘛!”司机要求该名女子予以尊重,她情绪激动站起,以语带人身攻击的字眼反骂:“你尊重下你自己个脑先啦!你知唔知你自己讲紧啲乜嘢呀?你著好件衫好冇呀?你可唔可以唔好咁丑样呀?可唔可以唔好出街呀!”

男方不发一言 拍手掌又举中指

此时,多名乘客不值该名女子所为,指责她理应戴好口罩,不要阻碍其他乘客,“口罩都唔识戴,妳要个口罩做乜Q啫!”司机及乘客合力要求她落车,她仍置之不理,司机慨叹:“香港有人咁自私㗎,呢一pair(一对)有样睇呀,啱㗎喇揽住一齐啦!”此时由始至终不发一言的男方,突然嘲讽地望着司机方向拍掌。

其后司机表示报警处理,片中亦传来男乘客疑似报警的对话,表示“昂坪巴士站,有两个乘客唔戴好口罩,跟住司机叫佢落车佢又唔肯落,叫佢戴番好个口罩又唔戴!”其他乘客续向该名女子“围剿”,她怒称:“个口罩太大呀,关我咩事呀!迟啲系咪要整容去戴口罩呀我?”期间男方突然举起中指,女方则指“睇法例啦”,车长及乘客随即一人一句说出有关法例。直至片末,可见1名相信是女职员以强硬态度要求2人落车。

警:列“纠纷”及“有人不适”处理

片段引起网民强烈回响,怒斥“真想大巴大巴打埋去!”、“真系厚面皮同冇素质”、“两个天生一对”、“揾警察开告票啦!”警方表示,昨晚约7时,大屿南分区于接获一名25岁男子报案,指有一名女子未有佩戴口罩,劝喻期间与该名29岁女子及另一名23男子发生争执。人员接报到场,该名女子报称不适,经治理后拒绝送院。当时案件暂列纠纷及有人不适。

据了解,该对情侣由昂坪乘搭23号巴士往东涌,女子上车时向巴士司机表示因血糖低,感到头晕,需要拉低口罩,然后到巴士后排座位坐下。一名休班站长见女子未有带好口罩,要求该名女子戴好口罩,女子拒绝。双方因而发生争执,巴士司机于是拒绝开车及报警求助。

新大屿山巴士回复《香港01》查询表示,该班次受影响的乘客被安排转乘另一班巴士。公司一直有配合政府宣传,于巴士上以及车站已张贴有佩带口罩的告示,同时,按照现时香港法例,乘客于公共交通工具上必须佩戴口罩,希望香港市民明白,为己为人,请注意个人卫生。

戴口罩要遮口盖鼻紧贴脸颊

根据《预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规例》(第599I章),规定在指明期间内,除了《郊野公园条例》(第208章)第2条所界定的郊野公园及特别地区内的户外公众地方,任何人在登上公共交通工具时,或在身处公共交通工具上时;或在进入或身处港铁已付车费区域时;或进入或身处指明公众地方时,须一直佩戴口罩。而佩戴口罩,是指口罩以覆盖其口和鼻,并使口罩贴着其鼻、下颏和脸颊。

执法人员包括司机

如执法人员合理地认为某人违反《规例》没有佩戴口罩,可拒绝未有按规定佩戴口罩的人士进入该地方/部分,或登上该交通工具或进入该区域,亦可要求该人佩戴口罩及如该人没有遵从要求,可要求该人离开该该地方/部分/交通工具或该区域。就公共交通工具而言,执法人员包括警务人员、该交通工具的司机、指导员、稽查、收票员、管理人或拥有人。就港铁已付车费区域而言,执法人员包括警务人员及香港铁路有限公司。

任何人违反佩戴口罩的法例规定即属犯罪,一经定罪最高可处第三级罚款(10,000 元),或可藉缴付定额罚款5,000元,解除因该罪行而须负的法律责任。获授权人员可拒绝未有按规定佩戴口罩的人士登上该交通工具或进入该区域,亦可要求该人佩戴口罩及离开该交通工具或该区域。任何人在未有按规定佩戴口罩、在获授权人员要求该人佩戴口罩及离开该交通工具或该区域时,未有按要求离开,亦属犯罪,最高可处第三级罚款(10,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