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1事件|警播新闻片未获授权 有线不满 《苹果》要求下架

撰文: 朱雅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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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今日(26日)就7.6光复屯门及7.21元朗事件拘捕16人,包括立法会议员许智峰及林卓廷,并于下午召开记者会交代事件,其间警方播放事发当日的片段,部分被《苹果日报》及有线新闻指警方未征得同意,《苹果日报》要求影片下架,有线新闻则表示强烈不满。警方回复有线新闻称“准备时间急赶”所致。

香港电台指警方未与新闻部沟通下,引用该台新闻片段一张截图描述案发情况,担心此举影响新闻部的公信力。(黄伟民摄)

有线新闻傍晚6时许于Facebook表示,警方未征得同意,于记者会播放该台新闻片段,讲述7.21当晚事件,该台“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已经去信警察公共关系科,要求警方解释”。该台其后更新指获警察公共关系科回复指,人员曾引用一些电视新闻或网上片段,借以清晰表达案发时的情况。由于准备时间急赶,未及征求同意便播出新闻片段,烦请见谅,亦希望该台明白人员是基于公众利益而作出有关安排。

新界北总区高级警司(刑事)陈天柱在记者会上引用香港电台新闻片段,画面中两名防暴警员先后将手放在白衣人膊头上,他声称当时实际是警员指令白衣人离开“推白衣人嘅动作”,认为有人利用镜头片段描绘成警黑勾结,“制造好多误导嘅新闻出嚟”,又指片段“剪头剪尾﹑扭曲表达”。香港电台指警方未与新闻部沟通下,引用该台新闻片段一张截图描述案发情况,担心此举影响新闻部的公信力。该台指获警察公共关系科总警司郭嘉铨回复,指鉴于港台的关注,已提醒他的同事日后取用传媒的新闻材料要注意的地方,其余回复则与回应有线新闻的相若。

《苹果日报》则指警方记者会上,警方播放一段7月6日《苹果日报》拍摄的片段,事前未曾作咨询,以取得使用权。该报指,警察公共关系科总警司郭嘉铨承认事件,并是同事“唔认知”,该报总编辑罗伟光对警方涉嫌侵权、盗用《苹果日报》的影片感到极度遗憾,不接受警方解释,必须把影片下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