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桥性侵案】警两路跟进:盼受害人出庭一日 找寻其他苦主
曾被控性侵智障女院友的“康桥之家”前院长张健华,随著他在今年五月,未开审前已获撤控,不用再保释,回复正常自由身。但据悉,由于案件并未审讯,律政司仍有再起诉的权利,故警方未就此结案。消息指,警方正以两个方向继续跟进,包括等候受害人的创伤后遗渐康复,希望她最少可出庭一日,确认关键的警署录影口供;警方同时正努力寻有没有其他受害人,一旦再有足够证据,可另提检控。
警盼最少出庭1日 确认录影口供
据知,警方今年五月得悉张健华获撤控后,已随即与律政司、医管局商讨,盼望案中受害人的创伤后遗渐康复后,律政司可再起诉,只要受害人最少出庭一日,确认前年她在警署的录影口供,整过检控过程就可启动。据悉,该段录影口供为该案最基本的举证证供,当日受害人亦有社工陪同,能讲述案发经过,故警方甚希望受害人能出庭,即使只是短暂作供也可。据了解,警方还掌握1段手机片段,是当日于案发办公室的磨沙玻璃门外拍摄,拍摄的是1位院友,他本已应警方要求录口供,并允诺出庭作证,警方亦相信他有足够表达能力作供,但随著撤控,他亦无法出庭。
不过,创伤后遗的康复难以预计,医生暂认为受害人不宜出庭作证,据知警方另有一个方向跟进,是由于怀疑“康桥之家”并非只有一人受害,故近月来开始明查暗访“康桥之家”的其他院友家属,希望能找出其他受害人,而精神状况又可作供,从而另提检控。
智障人士作供 二次伤害或更大
过往在性侵犯案件中,辩方律师为当事人利益,都会巨细无遗要求受害人再述案发经过,以找出漏洞,故有精神科医学研究曾指,作供过程会让受害人承受二次伤害。精神科专科医生麦永接指,本案的21岁智障女院友智商仅等同8岁,相信恐惧和创伤会比一般人更大,“要重新提起(经历)、又要面对严肃环境、盘问,一名中度智障人士未必承受到,日后有机会有发恶梦、头晕、心跳加快等后遗症。”
另一精神科专科医生欧阳国梁表示,部分中度智障者未必懂表达自己,受害人要经过一连串评估,方可判断是否适合出庭,“包括知道控告什么罪、整个流程、能否对答等。”麦永接和欧阳国梁均认为,受害人宜避免要求面对群众,增加其压力及造成二次伤害,法庭可考虑使用录影或于另一房间作供。
律师:若存有力证据 无亲述口供亦可举证
律师文浩正指出,刑事案并非一定要事主出庭作供,但需有很强环境证供,控方才能在没事主作证下举证。他指今次案件所涉控罪是与精神无行为能力人士发生性行为,由于案中事主被界定为精神无行为能力人士,她亦未婚,控方在举证上,毋须证明她是否同意该次性交,若存在有力证据,如有目击证人见到发生过程,即使无事主亲述口供,亦应可举证。他又指,相信律政司今次撤控是困难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