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打警│休班警长玻璃樽殴伤女同袍 遭控一项普通袭击

撰文: 朱雅霜
出版:更新:

元朗4月发生10名休班警员食宵夜,1名警长以玻璃樽扑女同袍,其后被捕停职,警方今日(8日)表示,经调查及索取法律意见后,涉案40岁男子已被控1项普通袭击罪,将于明日上午在屯门裁判法院提堂。

案发4月19日凌晨约4时半,10名隶属天水围分区军装巡逻小队第3队休班警员,到元朗屏辉径吃宵夜,据了解,其间1名警长与1名车长发生争执,1名女警上前欲做“和事老”劝交,却遭警长以玻璃樽击向头部,造成红肿,事后送院治理。该名警长事发后离开现场,其后涉嫌普通袭击被捕。在场10名一同用膳的警员均违反《预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组聚集)规例》第599G章,警方当时称会向法庭申请有关传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