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教人员助安排“假探监” 廉署起诉6人

撰文: 陈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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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落案起诉1名惩教署塘工艺教导员、4名囚犯及1名市民,该惩教人员涉就安排该名涉案市民到塘福惩教所,欺瞒惩教署,假扮4名囚犯的亲友探监,并协助取回由惩教署为囚犯保管的财产现金。他们均被控串谋诈骗,该工艺教导员同时被控藉公职作出不当行为罪。所有被告均获准保释,本周四在荃湾裁判法院应讯,以待案件转交区域法院答辩。

塘福惩教所传出的“假探监”案,共6人被起诉。(网上图片)

涉案6人包括36岁时任惩教署工艺教导员梁艺林;4名塘福惩教所前囚犯陈宜立(46岁)、欧阳天伦(53岁)、刘立勋(59岁)、游西常(50岁),以及1名市民,报称为47岁主妇的许帝域。6人均被控串谋诈骗罪,当中梁艺林另被控藉公职作出不当行为罪。

有关串谋诈骗的控罪指,各被告涉于2013年9月23日至前年7月24日,串谋诈骗惩教署,安排许帝域及他人到塘福惩教所,假扮囚犯的亲友,以探访欧阳天伦、刘立勋及游西常在内的囚犯,各被告涉因而使惩教署人员批准,发放囚犯财产共36,005元现金给有关探监人士。至于梁艺林的藉公职作出不当行为的控罪指,他涉于2013年9月25日至前年7月10日,故意作出不当行为,为当时囚犯陈宜立及另1名囚犯,传递和发送18封信件给2名人士,便利其他人士探访欧阳天伦、刘立勋、游西常及另外2名囚犯,令“探监人士”可取回惩教署为有关囚犯保管的财产现金。

惩教署发言人回应指,署方十分注重所有人员的品德、诚信及操守。若人员干犯任何违法行为,署方定必依法处理。发言人亦表示,署方一向对贪污个案绝不容忍,并设有独立监察制度及情报网络,收集和整理有关资料,如有怀疑涉嫌贪污情况,正如是次个案为例,本署会立即主动转介廉署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