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国安法|民主党中联办外示威 被指违“限聚令”24人遭警票控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今早(22日)开幕,议程包括审议“港版国安法”,草案主要针对四类行为,包括颠覆国家政权、分裂国家、恐怖活动,以及外部势力干预。今午(22日)民主党成员到中联办对开位置游行,他们拉起横额及高叫口号,其间胡志伟等人与警员因“限聚令”问题争执,最后被警方票控后获放行。至下午1时许,成员于中联办门外放下横额后散去。
今日(22日)中午,民主党举行反对“港版国安法”游行,民主党主席胡志伟、成员尹兆坚及罗健熙到场游行。至中午12时许,胡志伟等人拉起写有“国安恶法摧毁香港”的横额,游行至中联办对开位置时,多名警员已在对开路段戒备。
其间有警员架起封锁线,指胡志伟等人违反限聚令,要求他们出示身份证,并作出3次出示警告,要求众人即时解散离开。民主党成员其后出示身份证后,警员抄写其个人资料并作出票控。
至下午近1时,民主党成员获放行,他们手持横额步行至中联办门外,将横额放在门外后散去。有民主党成员透露,他们今日约30人参与游行,8人为一个小组出发,其间警员指他们违反限聚令,3个小组共24名成员遭票控。
警方称,今日(22日)下午约12时,警方发现西区德辅道西一带有一批人士聚集,人员就在场人士违反《预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组聚集)规例》(第599G章)作出多次口头劝喻警告无效,遂向18男6女,年龄介乎22至66岁,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
《预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组聚集)规例》(第599G章)订明,禁止于公众地方进行多于八人的群组聚集。警方强调,在疫情严峻时期,任何群组聚集均有可能增加病毒扩散的风险,呼吁市民不要参与任何受禁的群组聚集。警方绝不容忍任何违法行为,定必严正执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全文:
为了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维护香港长期繁荣稳定,保障香港居民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一条和第六十二条第二项、第十四项、第十六项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出如下决定:
一、国家坚定不移并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坚持依法治港,维护宪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确定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采取必要措施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依法 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
二、国家坚决反对任何外国和境外势力以任何方式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事务,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反制,依法防范、制止和惩治外国和境外势力利用香港进行的分裂、颠覆、渗透、破坏活动。
三、 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责任。香港特别行政区应当尽早完成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的维护国家安全立法。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应当依据有关法体规定有效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四、香港特别行政区应当建立健全维护国家安全的机构和执行机制,强化执法力量,加强维护国家安全执法工作。中央人民政府维护国家安全的有关机关根据需要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机构,依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相关职责。
五、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应当就香港特别行政区履行维护国家安全职责、开展国家安全推广教育、依法禁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等情况,定期向中央人民政府提交报告。
六、授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就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制定相关法律,切实防范、制止和惩治任何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等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以及外国和境外势力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事务的活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将上述相关法律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实施。
七、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