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冲突】黄埔防暴警员推撞在场人士 总督察一度拔佩枪
红磡发生警民冲突,警员一度拔出佩枪,但拔枪后迅即插回枪袋,未有作出戒备动作。事发于昨日(10月7日)深夜11时许,多名防暴警员在红磡黄埔站B出口对开,与多名在场市民发生争执。根据香港电台新闻直播片段可见,一名身穿红色衫的男子,当时并未有动手及动口。
“三粒花”两度用手推市民
其间,一名身穿绿色防暴制服、白头发男警,他膊头肩章,展示“三粒花”的总督察职级人员,突然用手推向该名红衫男的胸膛两次,将他推后几步,他双手没有动作,由其他在场人士扶稳。此时,有不少在场人士见状大叫,但未有接近警员。
警拔出左轮手枪 枪嘴指向地面
该名总督察随即转身,并用右手拔出左轮手枪,惟枪嘴指向地面,未有作出戒备姿态,约3秒后插回枪袋内。其他警员则用胡椒喷剂射向在场人士及记者,又用警棍指向人群、电筒照向人群等。
白衫男中胡椒喷剂 双方舌战 防暴离去
男警喷射胡椒喷剂后,一名在场白衫男子立即举高双手,而另一名防暴警员,亦用手掩鼻,并面上已经戴上黑色口罩。现场有人向警员掷出一把长伞,该名掩鼻警员手持一支胡椒喷剂,立即指向人群并大叫“再掟嘢就开枪!”在场人士停下掷物动作,有人大叫“走啦...”双方舌战一轮后,防暴警离去。
江永祥:警遭包围掷物 认为有机会造成身体严重伤害
警察公共关系科署理总警司江永祥表示,昨晚9时许,一批人士在德民街附近设置路障、刑毁港铁设施,故警员作扫荡行动。晚上11时许,示威者、暴徒再次出现设路障,警员再回头作另一转行动。当时警员面对大批暴力示威者,处理完后准备离开,但警车被暴徒以玻璃樽、砖头等硬物投掷,警员决定下车驱散暴动。警员走前时,暴徒仍不断向警员投掷杂物及围住警员,警员认为有机会造成身体严重伤害,故当时他有将佩枪拔出,但没有指向任何人,只是指向地面。同时,亦有警员使用胡椒喷雾,成功令最接近他们的暴力示威者散去,当危险消失后,警员将佩枪放回枪袋。
早前《香港01》接获《程序手册》有新修订版本,当中就六级武力使用层次有修改,包括列出当遇到“顽强对抗”便可以使用“催泪剂装置”;“暴力攻击”定义删去“无意图引致他人身体严重受伤”,修订后由“引致或相当可能引致”取替,相应可使用的警棍,原被归纳为“中级武器”,在新修订后,与橡胶弹、布袋弹、海绵弹及水炮车,一同被分类为“低杀伤力武器”。至于最高武力层次,即遇到“致命武力攻击”的定义,新修订为“以殴打行动引致或相当可能引致他人死亡或身体严重受伤”,便可以使用枪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