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记者会】李桂华称警竹插背囊可接受 律师﹕影响检控基础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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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锣湾白衣青年被捕一刻,传媒直击警员将竹枝插入其背囊,被质疑有人插赃嫁祸。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高级警司李桂华今日(13日)在例行记者会重申没有插赃嫁祸,被捕青年曾手持竹枝企图对抗两警,被制服后警员将竹枝放入其背囊,李桂华形容﹕“做法唔完美,可接受,但要改变、改善。”
执业大律师称不评论个别个案,但警员将竹枝放入背囊是“不智、不当,更影响检控基础”,他指警员只需要目击被捕人手持竹枝及反抗便可,刻意将竹枝放入其背囊是与事实不符。若警员日后在证供上未有如实交代事件,会涉嫌妨碍司法公正。

记者翻查811当日,香港01及多间传媒的直播片段,发现白衣青年被捕后,双手反锁身后,躺卧地上,当时其背囊插入枝状物件。43秒后,白衣青年站起来,一名警员蹲下,从地上拾起竹枝及放入青年打开了的背囊内。对于公众质疑警员插赃嫁祸,李桂华今日(13日)在例行记者会表示,他昨日取得的资料显示,当日被捕人被捕时是手持竹枝,他在花槽附近检起竹枝试图使用对抗警员,然后被警员制服在地上,双手反绑身后,以免他再伤害他人。警员将竹枝放在其身旁,被捕人起身后,竹枝跌在地上,警员将竹枝放入其背囊,但竹枝不是在背囊中搜出。他强调警员没有插赃嫁祸。

记者追问警方有无证据显示被捕人手持竹枝,李桂华称当时有两名警员负责处理该名被捕人,两人都见到,亦有其他证据,但不便透露。被问及即使被捕人手持竹枝,事后警员将竹枝放入背囊是否有问题时,李桂华回应当时拘捕15人,现场混乱,警员要注意个人安全、注意犯人不会走、注意证物,警员将被捕人使用的物件放在身边,之后再“随手”放入其背囊,李称﹕“唔完美,可接受,但要改变、改善。”

O记高级警司李桂华表示,警员将被捕人使用的物件放在身边,之后再“随手”放入其背囊,李称﹕“唔完美,可接受,但要改变、改善。”(欧嘉乐摄)

执业大律师陆伟雄表示,不评论今次事件,因案件可能有后续,不希望影响执法人员、律政司或法庭日后审讯,但会说明法律原则。他指,警员将证物放入事主的身上的做法不合适,形容是“不智、不当,更是影响检控基础”,不论被捕人本来背囊是否有竹枝,或警员有无见他手持竹枝,最大问题在于警员随手将竹枝放入背囊,当作被捕人拥有,然而“之前佢拎个枝,唔一定系呢枝。”

他举例指,一名吸毒人士见到警员时,将毒品掉在地上,警员见状上前将毒品放入其裤袋中,已涉嫌妨碍司法公正。一般而言,警员只要目击被捕人士手持证物,即使证物掉在地上或未能检获该证物,便已有足够证据,此为正确做法,“即使冇检取到竹枝,根本唔重要”。警员根本无需刻意将证物放在被捕人身上,以加重被捕人的罪责,“专登插赃,与事实不符”。如果警员日后在法庭没有如实交代事件,便会涉妨碍司法公正。他认为律政司要审视有关警员的证供。

至于传媒片段是否可以用作证据,陆表示,控辩双方皆可以就案件搜集有利证据,例如透过网上取得传媒的影片,但不一定要有齐整个经过,即使只是关键情节,法庭会对被告作有利推论,因香港司法制度是宁纵勿枉,疑点归于被告。

执业大律师陆伟雄表示,警员将物件放入被捕人身上是“不智、不当,更是影响检控基础”。(资料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