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记者会】警首认用过期催泪弹称没危险 未交代发射数目地区
警方记者会由警队“二哥”邓炳强联同四名警队高层主持,传媒提出多项公众关注的提问,包括过期催泪弹、尖沙咀少女爆眼、铜锣湾警员疑扮示威者、太古站近距离射胡椒球、示威者称被贼赃嫁祸、721元朗事件及邓炳强小桃园饭局等问题。对于过期催泪弹问题,警方首度承认有使用,并指根据供应商获得的讯息,显示的只是最佳效能的期限,过了期限不会对公众构成更多的危险,而过期只会影响发射的效率,警队在训练时亦会使用过期催泪弹。邓炳强表明在检视完结前不会使用过期催泪弹。但警方未有解释整个示威活动中,过期催泪弹何时开始使用、使用了多少枚过期催泪弹、及过期多久。
整个记者会历时逾三小时,警务处副处长(行动)邓炳强首先发言,紧随是警察公共关系科总警司谢振中,多名记者多次要求警方先行回答记者的提问,并提出多项问题,其中一项是在历次警方记者会中,记者最常提出的问题﹕“警方有无使用过期催泪弹”。
对于过期催泪弹问题,警务处助理处长(行动)麦展豪表示,好多市民关注此议题,过往曾回答过警方在选用物件上有严格指引。麦指在根据现时警力掌握的资料,以及警方从有关供应商获得的讯息,催泪弹上显示的只是最佳效能的期限,过了期限不会对公众构成更多的危险。另一个重点是相关最佳效能期会影响能够发射的机率。
麦展豪承认警方有使用过期催泪弹
记者再问有无使用或用了多少过期催泪弹,他指警方过去两个月的行动中,承认警方有使用,确切数字不能公布,因为警方一直的理解是弹上只是标示最佳效能期,过期不会对公众造成更多危险,但警方理解公众关注,故已即时作出检视。记者又再追问是否有其他的武器过期,麦指公众目前是关注过期催泪弹,警方没有掌握有其他武器过期情况,而根据警方认识,麦解释﹕“子弹过唔过期,都系讲紧个火母,呢个系我哋理解。”故只可交代公众关注过期催泪弹,并提供以上的资料。
是次行动,过期时间是多少,麦指现时没有掌握过期的时间。记者追问何为“最佳”,麦指发射失败机会会增加。记者再追问2003年警方指不会存放过期催泪弹,故会补及催泪弹,为何与现在说法不一,麦再一次重复不会对公众有危险。至于为何过期警方仍可照用,为何生产商要设最佳期限,麦再重复即使最佳效能的期限过了,亦只会令发射失效机会增加。记者再问为何以前及现在标准不一,麦指无法解答当初的情况,只可指出现在掌握的资料。
邓炳强﹕检视完结前不会使用过期催泪弹
至于会否再用过期催泪弹,麦指明白市民关注,警方会作出检视后再决定,又指检视进行中,完成后会通知大家。记者不断追问何时会完成检讨,是否检讨完成前仍会使用。麦又再度重复过期不会对公众有危险,又指没有补充。
记者对其回答“唔收货”,再不断追问,邓炳强补充,由于大家对过期催泪弹有关注,警方在检视完结前不会使用过期催泪弹。记者追问警队有多少存货,邓称存货绝对是行动细节,记者讽称﹕“过期面包都唔会食架嘛!”记者问会否有独立专家验证,会否向公众展示过期催泪弹,警方从来没有公开,邓称生产商已有清晰指示。
记者反问,如果过期会影响发射效能,是否会令使用的警员有危险,邓称过期烟弹在警队日常训练会使用,警方知道过期会影响发射效能。记者问及有资料显示过期催泪弹会产生山埃,邓指与供应商的说法不一致。邓表示﹕“如果真系有需要用(过期催泪弹),觉得要用,会向呢度发布。用之前就会讲。向记者会讲大众市民会知。”
尖沙咀少女爆眼事件﹕
昨日在尖沙咀冲突中,一名少女眼部重创,鼻骨、眉骨碎裂,有照片可见其眼罩上有疑似布袋弹弹壳。警务处助理处长(行动)麦展豪表示,有关尖沙咀警署外情况,一名女子眼睛受伤,除了此女士,好多涉及的人士、市民、警员受伤。当晚由晚上7时起,尖沙咀警署被围堵,有两个汽油弹被掟入,在事件过后,警方由直播中取得资讯,了解发生事件的地点及作出检讨,警方指没有证据指女子的伤势如何造成,警方会尝试取得更多资料,亦希望女士愿意提供更多资料。
麦展豪﹕系布袋弹定钢珠,我唔知道
记者问及警方为何以布袋弹向少女头部开枪及夺去其眼睛,当时少女当时进行什么行为?记者又指出布袋弹应要射大腿以下。麦展豪表示,对示威者、同事、市民受伤感可惜,他称昨晚留意到电视上此女士受伤,就现时而言,翻看电视直播片段、同事讲述当时情况、社交媒体的照片及片段等,不能确定她因何原因导致眼部受伤。至于类似照片大家都收到,有状似布袋弹在眼罩上,亦有部分照片没有,他指真确性有待了解。记者问及何种武力是会令少女爆眼,麦指没讲过一定不是警员所为,只是现未能掌握足够资料,“系布袋弹定钢珠,我唔知道”。他又指会继续搜集有关资料,如果有关女士愿意提供资料会好乐意。
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高级警司李桂华表示,O记已接手调查尖沙咀警署昨被掟两个汽油弹,当时警方要有支援才可行动,支援到场时间是7时30分,而少女受伤时间是较早时已有,他指该个受伤时间只是看传媒片段,而支援的警员当时仍未到场。
记者再追问现场当时亦有警员,警方亦有拍摄现场情况。记者并展示一张有布袋弹的眼罩,亦有记者目击有布袋弹的眼罩。李指会邀请大家提供资料。记者再追问有关警员会否停职侯查。他指是有确实资料令警方知道下一步如何处理,跳至停职候查此一步是太快。记者又问是否乔装的警员做,邓炳强称乔装的警员不会作违法行动。
而麦表示,尖沙咀事件中,警方有发射布袋弹,但详细时间未掌握,而由电视上掌握到少女受伤时间,现阶段无法将双方连成关联。他再指少女受伤位置,与警署位置是背向,“唔想制造印象警方唔承认,或确认。”他指需要更多资料才可以了解少女受伤原因。
铜锣湾卧底行动,警拘15名核心暴徒﹕
多间传媒在昨日铜锣湾现场中,拍摄到数名穿黑衣、口盔、黄头盔的男子,将示威者制服在地拘捕,怀疑是警员扮示威者。记者追问有关情况﹕“寻日铜锣湾身穿示威者装扮是否警员,Yes or no?”
邓炳强起初未有正面回应,只称警方发现核心暴力人士以暴力方式以钢珠、汽油弹带头挑起事端,警方采取情报主导,以不同方法处理,同事不会主动挑起任何事端或违反法例。记者不断展示大量疑似警员照片,并问为何他们不表明警员身份,邓指明白大家对好多事有关心,并指当时是有警务人员乔装成不同人物。
记者不断追问有无警员扮示威者,共有多少人,以及是否乎合指引时,邓回答称有警员乔装成不同人物,包括切合当时环境有什么人,例如毒品案件亦会有警员乔装。被问及警方派卧底动机是什么,邓指牵涉行动细节,拘捕极端核心暴力示威者并不容易,又指同事不会挑起事端,不会犯法,什么时候及多少人乔装,牵涉行动细节。
记者又问为何拘捕时不表明警员身份,警员通例指出行使警权时需要表明身份。邓称负责作出拘捕全部是警务人员,警察是乔装成不同人物,警察通例在合适情况会出示委任证,至于善员是否可以做得更好,日后会作出检讨。但他一直未有回应警员是否扮示威者。
再度被问及警员为何昨日压住示威者仍不出示委任证,当时面对记者质问仍不回应,邓称警员执行职务时,压住示威者时,“点展示委任证呢?”记者反驳指有传媒在事后再追问该批疑似警员时他们没有出示委任证,邓称﹕“切实可行时会展示,大家对切实可行有不同定义。”
至于警方有无乔装记者,邓指主力乔装参与活动的人士。谢振中指没有乔装记者,他反指传媒联络队发现有好多不同人士乔装记者,绝对是令警力执法上有困难。对于乔装记者的问题,警方及记者在工作时可以互相合作,可以解决有关问题。
邓炳强回应小桃园饭局﹕
元朗区议会成员2013年8月在流浮山小桃园办饭局欢送时任元朗警区指挥官的邓炳强,当时出席人士包括乡绅,被质疑是警黑勾结,亦有指他是原居民。对于警黑勾结问题,邓炳强指打击黑社会是警方工作。
至于有指控提出他是原居民,又有一名黄小姐称与他由细识到大,邓指其父母50年代由东莞来港后,他居住在西区,至结婚才搬离,故他不是原居民。
有关“食饭”事件,他指是2013年离开元朗警区,区议会、灭罪委员会等为他进行欢送,相中人物包括区议会主席、副主席、灭罪会主席、当区公务员首长亦在场,当时有三至五围。至于记者提及的人物有否出席,他指没有印象,当时这些人不是坐在主家席,他亦没有印象这些人有没有出席。
退休前休假刘业成回巢做半年﹕
对于退休前休假时“回巢”的副处长刘业成,邓指其人工多少不知道,根据公告指其任期半年。记者问其“回巢”是否代表邓做得唔好、做唔掂,邓表示“自己当然觉得唔系(做得唔掂)”,现时繁忙的日子,他已工作多日,日以继夜、夜以继日,亦相信记者有同样情况,“咁你老细请多个记者帮你,好唔好呀,你都会好开心,唔会觉得系咪自己做得唔好。”
记者问及警队内部似乎对此安排有所不满,不是按警方以往规矩做事,为何警队要破天荒请人放轻邓的工作负担,“系咪你做唔嚟?”。邓再次重复指对于有人帮忙表示开心,并再提出“记者论”,举例指“大家采访工作多咗好多,请个人帮你好唔好呀”,他不认为是自己做得不好。至于记者指是否破坏规矩,他表示不认同,有需要便找多个人帮忙,一切在规例下进行。
其余多个记者的提问,包括放竹插赃、地铁站放催泪弹、太古站用胡椒枪、请公安﹕
【1851】有关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邓指监警会有健全机制,已成立独立单位调查事件。至于警队有无警员接受内部调查,邓指内部人事管理问题,不适合在记者会上公布。
【1844】水炮车问题,麦指今晨已向保安事务委员会委员讲解水炮车运作及作检视,所有的准备已完成,训练、路试已完成。至于何时使用会视乎情况,关乎行动目的。邓指一般而言水炮车是作驱散之用。麦指明白社会对水炮车有关注,他重申有大型、广泛社会式骚乱,例如严重受伤、死亡,对财物有大的损伤,大规模堵路,对公众秩序构成严重威胁。如果一个公众活动是和平,警方无需使用水炮车,正如其他武力,如使用水炮车一定会作出适当的警告。麦指,国际好多地方都会使用水炮车。记者质问香港街道狭窄、地理环保不适合,为何仍会引用。邓指经过评估作引入,国际亦有好多地方使用,而香港密集地区是否适合使用水炮车是警队考虑的其中一个因素。
【1839】至于会否再用过期催泪弹,麦指警方会作出检视后再决定。邓表示,由于大家对过期催泪弹有关注,在检视完结前不会使用过期催泪弹。生产商已有清晰指示。过期催泪弹在警队日常训练会使用,警方知道过期会影响发射效能。记者问及有资料指过期催泪弹会产生山埃,邓指与生产商的说法不一致。邓表示﹕“真系有需要用(过期催泪弹),会向呢度发布。用之前就会讲。”
【1835】对于为何葵芳站施放催泪弹,而立法会不用催泪弹,警方又是否有双重标准。江永祥指立法会的警员撤退后,场内已无警员及其他人,而葵芳站是有市民,故警方会考虑公众安全而施放催泪弹,当时警方评估在立法会使用催泪弹会发生严重事件,造成多人受伤。至于警员在葵芳站施放催泪弹,是为了停止示威者的行为,回复公共安全。如果警方强硬攻入站内,不知道情况会如何,但使用催泪弹已是最低武力。
【1830】方仲贤事件,有片段颢示有警员在深水埗一带徘徊,如何解答“撞到”的说法,他指方及同事无定向行走,似是在购物,故没有“神早就去跟佢”的情况,认为是各有各行,并承认片段中五人是警员,又指他们没有特意穿著成示威者的装扮,而只是收工后到上址“shopping”,指警员刚好闻到有烧焦味,发现有人购买此类物品而起疑作调查。
【1825】记者问在铜锣湾中有警员疑将竹枝放入示威者背囊,李称警员会当场搜背囊,由于他们用致命的东西,故会即场搜身。李又指片段中不知前面的情况,并指贼赃嫁祸是妨碍司法公正,属严重指控,希望有人会提供更多资料。警方掌握资料中有无“砌生猪肉”,李指由同事所得的资料中,并没有“砌生猪肉”事件。他又指搜查在被捕人面前进行,但记者质疑当时是在背面搜身。邓又指,任何人有指控“贼赃嫁祸”,警方会作出理解。而一般情况下,警员要在被搜查人面前进行搜查,但每个情况不尽相信,可能有些情况未必切实可行,“如果有一个指控就停职,咁半个警队都要停职”。
【1819】有关弹数,邓指周一至周五警方会有记者会,会一直有数字提供。有关铜锣湾的警员在合适情况底下出示委任证,他指不可以一言而敝之,在合适情况下会出示委任证,他又指早前警方已有短片解释,便衣警接触市民及执行警权是会出示委任证,军装警员如果在工作受阻时亦可以不出示委任证。谢指警方昨日没有在葵芳事件后立即以书面回应葵芳站有无使用催泪弹。江指催泪弹理想是室外使用,如果现场同事进行评估后,其实是可以在室内使用,又指葵芳站是半密闭空间。
【1815】记者问弹药使用的数字由612后落差如此大,是否警方没有妥善点算。江指不希望提供错误数字予公众,故需时统计。他指有出入弹数,但行动牵涉队伍多,弹数亦不少,故需时点算是合理。至于昨日弹药使用数字,警方会尽快公布。
【1811】记者追问6月12日警方武力使用,江永祥指,警方用240发催泪弹、约19发橡胶弹、3发布袋弹、30发海棉弹。对于为何会用约数,他指数字上可能会作微调,由持份者手上取得数字作总点,不肯定会否有误差。为何如今忽然会出现海棉弹数字,他指可能是同事将布袋弹及海棉弹混淆。他又指,这些数字于上周取得,并想在记者会上公布。
【1810】有关警队的检视工作,是针对行动上如何做得更好,由于现时行动仍未完结、仍在进行中,进行检视要一定时间,亦会一直进行。
【1809】就元朗事件,邓炳强指会作出检视,亦有监警会机制,未有回应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调查。邓又指他的上司在警队中就是警务处处长。
【1805】有关有警员以委任证、警章发出的公开信,邓指无法辨别真伪,网上情况警方无法掌握是否真实。至于警察员佐级协会曾要求张建宗辞职,邓炳强指协会是有权表达意见,协会有自己处理的问题。至于警例指不可以直接发信,而是经处长,江永祥指警例是管制警员,而非协会。邓又再称﹕“冇理由唔畀人讲嘢嘅。”记者质问他是否已被员佐级架空,他表示不认同。
【1804】有关刘业成的人工如何他指不清楚,又指欢迎刘业成帮轻其工作,“回巢”是规例之下进行。
【1800】警方有无乔装记者,邓指主力乔装参与活动的人士。谢指没有乔装记者,他反指传媒联络队发现有好多不同人士乔装记者,绝对是令警力执法上有困难。对于乔装记者的问题,警方及记者在工作时可以互相合作,可以解决有关问题。
【1751】葵芳站事件中,江永祥指当时示威者使用某些暴力,丫叉、钢珠、烟雾,警方使用武力要视乎示威者的武力程度,而警方使用武力都是有关公众安全,他相信示威者当时使用烟雾对公众安全构成威胁,警方施放一发催泪弹,示威者之后的行动无需再发催泪弹。
721事件中,记者指防暴警与白衣人有接触,好多报案指好多白衣人持棍打人,为何警方不采取行动,是否刑事警员才可以执法,防暴警为何不执法。邓称警方发现事件处理与公众期待有落差,就事件本身已有司法覆核及警察投诉,警方已有工作进行中。他再解释“落差”是指总体,是指总体事件处理与公众期望有落差,是市民总体期望,包括派警员到场的速度。
【1749】721事件,邓指元朗、新界北指挥官已解答,但有关答案或对市民失望,警方会作出检视。检视工作一直进行中,亦指他本人会检察事件,记者反问他被质疑,其检视是否可信,邓称“处长都会被质疑,系咪被质疑就唔能够去做呢?”
【1747】至于是否容许在室内使用催泪弹,麦称警方使用武力有严格指引,又指明白市民关注使用催泪弹,他指使用催泪弹目的是作出驱散,但发生暴力事件的地点非警方选择。而室内使用催泪弹,他指在紧急关头并不是一定不可以使用,但要视乎面积、人群、或产生不良情况,但警方使用时会审慎考虑。
【1745】记者追问机场问题,问有多少航班会受到影响。邓指现时没有受影响航班的数字,由于他们身在记者会,机场情况由现场指挥官处理。至于陈帆定性机场集会为非法集结,邓指要视乎现场情况决定警方下一步行动。
【1737】有关警方有政治取向问题,邓指警方只是执法,是天职亦是责任,有人犯法就执法。至于机场会否使用催泪烟,要视乎现场指挥官作决定,要用什么层次武力有待现场指挥官决定。
过期催泪弹问题,麦称警方选用物件上有严格指引。麦指在现时警力掌握的资料,由有关供应商获得的讯息,显示的只是最佳效能的期限,过了期限不会对公众构成更多的危险。另一个重点是相关最佳效能期会影响发射的机率。记者再问有无使用或用了多少过期催泪弹,他再指警方有使用,但只是标示最佳效能期,不过对公众造成更多危险,但已作出检视。麦再解释﹕“子弹过唔过期系讲个火母。”但现时没有掌握过期的时间。至于为何仍会使用过期催泪弹,麦再一次重复过最佳效能的期限过了,只会影响发射的生效。
【1727】记者就721元朗白衣人袭击市民事件,以及北角、荃湾的暴力情况作追问。邓指就721事件,警方最新拘捕27人,已进行积极调查,不久将来会将证据与律政司取得指示。他指每个案件要视乎证据是否足够方向决定是否落控,由于暴动罪在现场拘捕故会较快落控。警方会对全部案件认真处理。至于游乃强当日晚上的发言,是根据现场情况作专业决定,至于决定有无改善空间,警方亦会检视,但他暂时没有停职,停职需要原因及规定,“睇唔到咩原因,无端端要停佢职。”
警黑勾结问题,邓指打击黑社会是警方工作。至于有指控提出他是原居民,又有一名黄小姐称与他由细识到大,邓指其父母50年代由东莞来港后,他居住在西区,至结婚才搬离。有关“食饭”事件,他指是2013年离开元朗警区,区议会、灭罪委员会等为他进行欢送,相中人物包括区议会主席、副主席、灭罪会主席、当区公务员首长亦在场,当时有三至五围。至于记者提及的人物有否出席没有印象,当时他们不是坐在主家席,但他没有印象他们有没有出席。
对于警黑勾结问题,邓又指,打击黑社会警方有好多行动,不同总区亦有好多打黑行动,警方打击黑社会不讳余力。有关警员与黑社会搭膊头,邓指前因后果要整体去看,又指不知道是否搭膊头,称不掌握记者所讲的情况。
【1725】有关少女爆眼事件,麦指警方有发射布袋弹,但详细时间未掌握,由电视上掌握到少女受伤时间,但现阶段无法将双方连成关联。他再指少女受伤位置,与警署位置是背向,“唔想制造印象警方唔承认,或确认。”他指需要更多资料才可以了解少女受伤原因。
【1724】有关胡椒球枪,邓炳强指没有接受过训练,不懂得使用此枪,指工作上没有使用的需要,“系咪每样细节我都要知?”并指会再提供有关资料。
【1721】网传照片有示威者手持疑似气枪,记者追问是否警员乔装,邓炳强否认。至于市民如何证明乔装的警员是警员,邓称已讲明他们是警员。
【1712】北角有超过百名穿红衣、疑由福建来港人士使用暴力行动,更袭击记者,谢振中指11日北角事件,警方有接获情报,故过去一周进行大量情报搜集,而昨日警方有派大量人员作高姿态在北角巡逻,昨日北角亦无大型打斗发生,在北角全日共有六个与打斗有关案件,暂无人被捕,一个怀疑袭击人士的人被带回警署,但被打的人不见了,希望他联络警方。警方目前亦通缉五人。警方亦谴责对记者的暴力事件,而记者被袭时,已即时派传媒联络队人员到场处理,记者今日求医亦有到医院了解,希望尽快取得相关资料作出跟进。
记者追问香港警队是否引入内地2000人加入警队处理示威,又问警方可否澄清引入多少人,是公安、城管抑或解放军。邓称没有引入任何人,又指警员是按公务员事务局正式程序招募,我可以保证全部警务人员是根据警队规定及公务员事务局招募。
【1710】李桂华称同事脚部二级烧伤,CCTV显示有火球掉向其身上,同事在地上滚了多时,才能被扑熄火,当时同事称﹕“以为会死”,他呼吁任何人士不要进行暴力行为。
【1709】至于警方会否定义事件为恐怖主义。邓炳强称有暴力示威人士以暴力、致命武器,会密切留意事态发展,日后会否发展成联合国有关的定义。李桂华指要根据意图及行为,现阶段未到恐怖主义,仍是暴力示威。
【1705】记者指市民担心警方会在机场使用武力驱散示威者。邓炳强指,现场同事会根据现场情况作处理。江永祥称只要示威者和平有序,警方不会干预。记者提出的假设式问题,如果示威者令情况难以控制,机场亦是重要基础设施,警方会不会容许作破坏。
【1658】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高级警司李桂华表示已接手调查尖沙咀警署昨被掟两汽油弹,当时警方要有支援才可行动,当时是7时30分,而少女受伤时间是较早时已有,他指只是看传媒片段。支援的警员当时仍未到场。
记者再追问现场当时亦有警员,警方亦有拍摄现场情况。记者并展示一张有布袋弹的眼罩,亦有记者目击有布袋弹的眼罩。李指会邀请大家提供资料。记者再追问有关警员会否停职侯查。他指是有确实资料令警方知道下一步如何处理,跳至停职候查此一步是太快。记者又问是否乔装的警员做,邓炳强称乔装的警员不会作违法行动。
【1650】记者问及为何以布袋弹向少女头部开枪及夺去其眼睛,当时少女当时进行什么行为?记者又提出布袋弹应要射大腿以下。麦展豪表示,对示威者、同事、市民受伤感可惜,他称昨晚留意到电视上此女士受伤,就现时而言,翻看电视直播片段、同事作讲情况、社交媒体的照片及片段,不能确定因何原因眼部受伤。至于类似照片大家都收到,有状似布袋弹在眼罩上,亦有部分照片没有,真确性有待了解。记者问及何种武力是会令少女爆眼,麦指没讲过一定不是警员所为,只是现未能掌握足够资料,“是布袋弹定钢珠,我唔知道”。他又指会继续搜集有关资料,如果有关女士愿意提供资料会好乐意。
【1645】有传警方在会6时在机场进行清场。邓炳强称他进入记者会后才传出,他不清楚。而江永祥指,以他进入记者前收到的讯息,机场客运大楼有5000名示威者,机管局本身亦有有人群管理,在到港大堂容许集会。不过有部分示威者进入离境大堂,令部分乘客无法行使其自由搭飞机。
【1640】记者追问警方在葵芳站为何用催泪弹。江永祥表示,昨日晚上9时10分,新界南冲锋队在葵涌警署驱散,当时行经葵芳站,有个别示威者用丫叉、钢珠及烟饼,当时站内亦有其他人,对其他人构成危险,警员评估情况后,发射一枚催泪弹。第一,当时情况危急,第二﹕葵芳不同一般站在地底,而是半开放式,而情况受控没再发动攻击,就没有再发第二枚。
【1630】对于太古站使用胡椒球发射器近距离发射有无问题,谢振中指胡椒球发射器,香港并不只一个执法部门使用。效果与平时使用胡椒水剂类似,打中后会变粉末,效果与胡椒水剂类似。“是可以用在短距离,呢个(距离)数字我冇,其他执法部门在密闭空间亦可以使用。”记者又指胡椒球发射器是17焦耳,而香港法定2焦耳是真枪,邓称﹕“而家手头上无资料,稍后会畀资料你”。
【1620】麦展豪表示,有关尖沙咀警署外情况一名女子眼睛受伤,除了此女士,好多涉及人士、市民、警员受伤。当晚由晚上7时起,尖沙咀警署被围堵,有好多汽油弹被掟入警署,李指有两个汽油弹被掟入,在事件过后,警方由直播中取得资讯,了解发生事件的地点及作出检讨,警方指没有证据伤势如何造成,警方会尝试取得更多资料如果女士愿意提供更多资料。
【1615】整个事件中,700人被捕,镭射笔伤12名警员眼睛。
【1606】因应6月活动发现核心暴力人士,是带头挑起事端,包括掟汽油弹及射钢珠等,警方进行情报主导的行动,用不同的方法处理,但会确保警员不会主动挑起事端及违法。警方有派员乔装成不同的人物,包括切合场面会出现的人物。
【1600】警务处副处长邓炳强表示,尖沙咀有人将汽油弹掟入警署,一名警员二级烧伤。一名示威者使用疑似枪械袭击警务人员。
昨日(11日)反修例示威中,多区爆发警民冲突,至晚上防暴警察于轩尼斯道的拘捕行动中,有多名身穿黑衣、打扮与一般示威者无异的人士,协助拘捕及制服示威者。据了解,过往行动中拘捕的多为“走得较慢”的一群,因此派出卧底人员混入示威人群中,锁定“最勇武”的示威者,卧底昨晚“收网”将目标人物拘捕。
警方今日下午三时半举行记者会交代详情,警务处副处长(行动)邓炳强、警务处助理处长(行动)麦展豪、警察公共关系科总警司谢振中、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高级警司李桂华及警察公共关系科高级警司江永祥将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