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堕楼】女友患癌 七旬病翁盼安乐死 议员:政府迟迟未讨论

撰文: 黄廸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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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营盘发生伦常惨案,一对患病情侣双双堕楼亡,遗下两名分别体重300磅的25岁智障儿子及就读中二的13岁儿子。有街坊透露,两名死者为人友善,知书识礼有教养,“禁䢂唔畀个仔搞,会揽住个仔”,也十分疼爱两子。男死者数日前偕长子外出,乘搭巴士时向街坊透露﹕“好多病痛,想安乐死。”
立法会议员张超雄指,悲剧中的男死者年迈,爱侣患重病,连自己也未能照顾好,更要照顾儿子,相信心理压力极大,最终自寻短见。他曾提出安乐死议题,但社会仍视之为禁忌,政府亦认为没必要研究。现时香港年满十八岁、精神能自主及知情的病人可订立“预设医疗指示”,在特定情况下可拒绝接受治疗,惟张超雄指“预设医疗指示”并无法律效力。

今日中午12时59分,一名73岁姓潘男子及一名50岁姓甘女子从西营盘干诺道西一大厦天台堕下亡。据了解,男死者有多种病痛,女死者则患有末期癌症。立法会议员张超雄表示,悲剧中73岁的父亲年纪老迈,50岁伴侣则患有重病,“连自己都照顾唔到,仲要个仔咁难凑”,双亲的心理压力必定非常大,才会选择此路。悲剧唤起前年八旬老翁黄国万因担心自己离世后,无人照顾76岁的瘫痪妻,以竹制“不求人”压死妻子事件,黄伯出狱后曾经提过“香港要有安乐死”。张超雄表示,自己受黄伯所托,于社会重提安乐死,无奈社会仍视安乐死为禁忌。

张超雄指,中国人忌讳死亡议题,就算父母病倒在床上,知道病情严重,都会选择不讨论、不讲,视讨论死亡为不孝。他明白,安乐死是让亲人主动结束自己生命,家属或子女较难面对,家属或会疑问“即系我做得唔好?系咪觉得我无能力照顾你?系咪我好失败?”,而专业角度则认为,专业人员以拯救生命作为使命,谁可认定安乐死选择是否正确。张超雄表示,试问长期住院的老人家,或长期病患者,就会知道香港有安乐死的需要。张超雄指,从黄伯身上看到安乐死的迫切性,他自己曾表达安乐死的意见,但政府永远慢,认为其他纾缓措施都未做好,无必要研究安乐死 。

现有“预设医疗指示”可选择放弃治疗

现时香港年满十八岁、精神能自主及知情的病人可订立“预设医疗指示”,当病人到生命末段而不能自决时,在甚么特定情况下拒绝那些维生治疗。在普通法制度下,有效和适用的“预设医疗指示”有法定效力,惟张超雄指“预设医疗指示”并无法例保障,即使病人有订立“预设医疗指示”,其家属亦可反对,要求进行急救,同时在消防法例下,救护员不会预先检查病人有否订立“预设医疗指示”,而是马上进行急救。

现时在医管局,“预设照顾计划”与“预设医疗指示”主要用于患有严重不可逆疾病的病人。未有严重不可逆疾病的人,除了有关植物人和不可逆昏迷(即突然中风或脑创伤)的指示,其他情况不容易作出适当的决定,不一定适合订立“预设医疗指示”。根据医管局资料,香港安乐死是违法行为,亦不符合医护人员的专业守则,但是病人有权拒绝自己不想接受的治疗,包括维生治疗,医护人员如果强行施予病人拒绝的治疗,有可能被视为袭击病人。相反,医护人员没有施予这些治疗,只是尊重病人的意愿,让其安然离世,并不是施行安乐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