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金骗案败部复活 七旬翁疑被骗投资 输掉美孚单位
金融投资机构经常标榜客户只赚不蚀,又或风险低回报高,然而不少为涉及欺骗手法,伦敦金投资是其中一种,而且屡禁不绝。伦敦金交易本来是指买卖伦敦黄金交易所的一种黄金,客户可付现金提取金块,故又称现货金。在本港出现的骗案中,投资公司都会先引诱客户签下合约,订明不涉及实金交易,令买卖变相成为纯粹对赌离岸金价的升跌;加上金市投资不受证监会管辖、经纪亦毋须领牌,才成为骗局温床。
伦敦金骗局早于上世纪90年代已兴起,警方指,骗徒一般透过密集式推销,游说受害人开设投资贵金属帐户,并会要求受害人签署文件授权第三者代为投资,代理人则从频密的交易中收取高昂佣金及利息,最终受害人因投资亏蚀和佣金支出而损失全部资本。2014年的一宗涉及伦敦金买卖的案件,涉及金额更高达3,300万元。不过,政府至今仍未制订法例监管。
《香港01》近日收到读者投诉,怀疑自己误堕伦敦金骗案,他指有金融公司经纪透过电话,游说他缴4万元保证金,以取回多年前已冻结户口内的资本,及后保证金却不断加码,经纪恐吓事主停付钱即“一蚊都拎唔返”,过程中更令事主签署授权经纪炒卖伦敦金的文件,最终事主要借贷缴保证金,更需卖楼清还500万元债务。
惊觉误签授权买卖文件
今年2月中,经纪再向林索取第6笔保证金,林的家人终发现事件并报警。警方介入调查后,林始发现当日签下的文件,竟是授权经纪代为投资伦敦金的合约,经纪更搬出大批替林投资伦敦金的买卖记录,此时林才知道自己毫不知情下蚀光本金,最后林因无力还债,出售其美孚单位抵债。
记者日前陪同林先生到该黄金买卖公司的办公室查询,职员黎先生指,林的户口内共300多万元已“total loss”(完全损失),并企图置身事外:“根据合约,你授权了聂姓经纪代为处理有关投资,你要追讨的话,你可以向经纪追讨,但这是你与经纪之间的事,不是与我们公司之间的事,我们不清楚经纪与客人之间的对话,亦没有权力干涉经纪的手法与交易。况且他只是代你投资而已,他有什么责任要负?难道输了钱就要负责吗?”黎续指有关经纪已停职,事件已交由警方及律师跟进,不便透露详情。
执业大律师陆伟雄则认为事件或涉诈骗,建议事主报警,惟他认为事主要追讨400多万元保证金难度甚高:“一来事主确实签了授权书,二来投资户口已经total loss,即使要追的话亦只能向经纪追讨,如果他因此坐监,都未必有钱赔偿给事主。”不过,记者比对事主手上的授权书及该公司交予警方的副本,却发现两份文件签名位置不同,陆伟雄称情况极不寻常,认为其中一份文件或属伪造,其法律效力存极大争议。
促立法监管伦敦金买卖
保险业联会管治委员会成员潘荣辉认为,政府应加快立法监管相关公司及经纪,并提高公众防骗意识:“因为始终禁不绝所有骗案,骗徒随时改头换面用第二个名称进行欺骗。”他叮嘱投资者切忌轻易授权他人代为炒卖投资,签署文件前,须清楚了解文件内容及留有副本。
避免误堕伦敦金骗案小贴士:
购买复杂的投资产品前,应向专业人士查询,寻求专业意见
应选择信誉良好的金融公司或银行进行买卖
如准备签署任何协议、授权书或合约,务必清楚了解其所有条款及细节
切勿向第三者透露网上交易用户名称及密码
当收到户口月结单,应立刻核对所有交易纪录,如发现任何可疑或未经授权的交易,应尽快向有关金融公司或银行查询。
资料来源:警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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