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龄司机】持驾驶执照最长者102岁 运输署﹕不宜硬性年龄设限
97岁婆婆驾车撞墙幸无恙,但原来她不是香港最老的驾驶执照持有人?根据运输署提供最新数字,香港90岁或以上的驾照持有人有125位,而年龄最大者是一名102岁的老翁,但运输署未有资料确认他是否仍是驾驶者。对于驾照持有人或驾驶者是否要设立年龄上限,运输署指必须谨慎研究司机年龄与交通意外的关系,如无足够数据支持某年龄以上的司机涉及的交通意外特别多,不宜硬性设立年龄上限。
根据运输署截至今年6月30日数据,私家车种类的有效香港正式驾驶执照持有人的数目中,70岁至79岁的驾照持有人约有4.36万人;80岁至89岁的年龄界别则有4,676人;而90岁或以上则有125人。而根据运输署现时纪录,年龄最大的正式驾驶执照持有人为102岁男性,但运输署没有资料确认该人士是否仍是驾驶者。
驾照持有人年龄无上限
现时有关法例并没有对驾驶执照持有人设立年龄上限。运输署认为必须谨慎研究司机年龄与交通意外的关系。除非能确立相关理据,例如有足够数据支持某年龄以上的司机涉及的交通意外特别多,否则不宜硬性设立年龄上限。运输署又认为,任何就驾驶执照持有人设立年龄上限的建议,都须在保障公众安全及驾驶执照持有人的驾驶需要之间取得平衡。
70岁申领驾照 需出示申请前四个月健康证明
对于驾驶人士的健康状况,运输署指十分关注,亦明白驾驶人士的身体状况对道路使用者的安全异常重要。所有驾驶人士均有责任确保自己只在身体状况合适时才驾驶,并因应自身身体情况作健康检查,以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
现时《道路交通(驾驶执照)规例》(第374B章)(下称《规例》)第9条,规定任何人士在新领或续领驾驶执照时,必须填报有否患有规例附表一所指明的任何疾病或身体伤残或可令驾驶者在驾驶时会对公众构成危险的任何疾病或身体伤残。
另外,按《规例》第9(2A)条,即使驾驶执照持有人于办理上述手续时并未患有所指疾病或残疾,亦须在知悉患有该些疾病或残疾后随即以书面通知运输署署长。运输署署长作出必需的查究后,若认为该名人士不适合驾驶,便可根据《规例》第9(2B)条或第20条吊销其驾驶执照。
至于年满70岁或以上人士,在新领或续领驾驶执照时,更必须提供一份不早于申请前4个月由运输署署长所接纳的注册医生所填写及签署的体格检验证明书,以证明有关申请人的健康状况适宜驾驶。他们的驾驶执照有效期最长为三年。
任何人为取得驾驶执照,明知而作出在要项上的虚假陈述,即属违法。按《道路交通条例》(第374章)第111(3)条规例,可处罚款5,000元及监禁6个月。此外,任何人无合理辩解而违反《规例》第9(2A)条的要求,也属违法。按《规例》第46条规定,可被处罚款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