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客互骂】被炒司机斥管理层漠视前线疾苦 导致乘客鼓躁
学懂一个“忍”字,是服务业人员的必修课。在讲求所谓服务态度的香港工作,再加上“顾客永远是对的”这金科玉律,人人需练成“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年资长达17年的前城巴司机区先生,破了一次例,斗胆与乘客互拍互骂,被公司即时辞退,一夜间收入顿失,逾十万的长期服务金及代通知金泡汤。事发逾一星期,区明言并不后悔,“点忍呀?”。这次,他不愿意吞声忍气,选择据理力争,不惜花费数以年计的心力,继续向旧公司争取他认为应得的补偿。他并斥管理层漠视前线疾苦,令司机如厕时间不足,最终影响服务,导致乘客鼓噪。
即时解雇无赔偿 城巴零接触
在城巴工作17年,区先生早已见识过同事被解雇,不过,他想不到,别人尚要“执包袱”,他却连回公司的脚力也省下,只需间接地交回制服,便可卸下多年的身分,过程干脆利落。现时,劳工处七天宽限期已过,他依时取回工资,但从未获城巴回应其要求:取回长期服务金及一个月代通知金。
香港法例第57章《雇佣条例》指,雇员按连续性合约受雇满5年后,若被解雇,可享有长期服务金,条件是并非因裁员或犯严重过失而被即时解雇;而雇员若行为不当,雇主也可以无须给予代通知金而作出即时解雇。劳工处网页指,即时解雇是严重的纪律处分,只有在雇员犯了非常严重的过失或经多次警告仍不改善的情况下才采用。于是,究竟互拍互骂是否一个巴士司机的“严重过失”?
预计追讨过程呕心沥血 只想据理力争
区先生坚持自己“罪不至死”,既没影响行车安全,也只是做出一个普通人被挑衅后的还击。“我又不是在行车中故意把车停下,然后对骂,我只是实在无法忍受那个人不停在骂!”如此被公司一锤定音为严重过失,他感到不忿之余,亦担心事件成为坏先例,公司有借口以服务态度为由,即时解雇其他同事,一毫子也不用赔。
前公司零回音,已成定局,区先生现时只好透过劳工处及工会等中间人,企图与资方调解,亦不排除交托劳资审裁处介入事件。他坦言已做好心理准备,此事将要他付出数以年计的时间及巨大的心力。
要多少钱,才能推动区先生如此劳心劳力?他认为自己需要澄清,“外界以为我有机会取回十多廿万那么多,事实上,长期服务金是可以由强积金对冲的,我真正‘落袋’可能只得三万元。”对冲机制之下,公司能以其滚存的强积金供款,抵销长期服务金的同样金额。他举例说,若公司多年来供款共十万元(他强调此非实数),再根据算式,其长期服务金有十一、二万元,再加上等同于一个月月薪的代通知金,即大约一万七千多元,屈指一算,他因解雇事件而额外获得的款项,就可能只有三万多。
新工作待遇较差 但至少可放心如厕
回顾事件,区先生即使“罪不至死”,难道又没有错?超过一星期后,他坦言自己当时对乘客“冲动咗少少”,却未曾感到后悔,只因当刻实在感到“好委屈”,仿佛连如厕的基本人权也受到质疑,纵使一本正经地指自己有“生理需要”,却被人以讥讽的态度对待,质疑这是他躲懒的借口。他指出,公司多年来未曾正视行车时间不足的问题,以致司机如厕后总会迟开车,乘客自然会鼓噪。他形容,安坐于办公室的管理层不知前线员工的疾苦,定出不切实际的工作要求,使司机及乘客成为磨心。
安坐于办公室的管理层不知前线员工的疾苦,定出不切实际的工作要求,使司机及乘客成为磨心
积存多年的怨气一下子爆发,覆水难收,只好来个顺水推舟,索性狠心一刀两断。可是,发泄的代价可以很大。被解雇后,区先生托朋友介绍货车运货工作,朋友欣然答应,他在五一劳动节即可履新,可是,工资却比从前少了近三千元,假期也由每月五、六日变成每月只得四日,小公司的福利亦不能和上市大公司比较。在不可逆转的无奈之下,他数出新工作的好处,驾货车总算比驾巴士自由得多,“俗一点说……你要有心理准备,我会讲俗话,虽然不是粗口……货车即使大塞车,司机也可以用胶袋解决,巴士司机是绝不可能这样做的。”对着记者,区先生虽非“爆粗”也要吞吞吐吐,与镜头前勒不住自己脾气的形象,大相迳庭。
望淡出公众视线 多谢网民关心
区先生形容自己“有𠮶句讲𠮶句”,对传媒有话直说,经连日电视、报纸等热烈报道后,已被身边人戏言是“网络红人”,事到如今,他认为舆论“差不多到此为止”,坚决不会再出镜,担心继续高调只会徒添个人压力,对事件毫无帮助。他感激家人对他的支持,以及同事朋友的温暖问候,最后,也想感谢传媒、网民及市民的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