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相垄断】交替承办两邨淸洁13年 怡泰直认义合持有人是兄弟

撰文: 邓栢良 黎静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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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委会外判清洁六成由四大清洁集团垄断,《香港01》向涉事清洁商查询,“怡泰清洁公司”负责人承认公司股东与“义合清洁公司”持有人是兄弟,而为免工人薪金随中标年数增加,“怡泰”多数中标4年后不会再投标。负责人多番强调两家公司避嫌不会同时入标,但他又指“每间公司自己决定(入标决定),事后知大家冇入”,并承认行内公司多有亲属关系。

“义合清洁公司”持有人陈国辉与“怡泰清洁公司”股东陈国泰为亲兄弟。(邓栢良摄)

查册可见,“怡泰清洁公司”股东陈国泰,与“义合清洁公司”持有人陈国辉及“嘉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陈国强之间曾开设及营运业务。记者就此前往新时代工贸商业中心向“怡泰”及“义合”查询,“怡泰”总经理何开凤(同为“嘉怡”董事)承认,陈国泰、陈国强与陈国辉为亲兄弟,不过有别于“怡泰”及“嘉怡”同由陈国泰持有,“怡泰”与“义合”并无向房屋署申报“关联公司”。

怡泰:兄弟不算关联公司 房委会只管配偶、直系子女公司关系

事实上,根据房委会《工程承办商及物业管理服务供应商登记指引》,按照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会计准则第24号—关联方披露》定义,两间公司董事(control of the reporting entity)或主要管理人员(significant influence)只有是父母子女、配偶关系才定为“亲属(close members)”。而“关联公司”只能由其中一家竞投同一份合约。

坪石邨先由“义合”投得清洁合约,后来转由“怡泰”投得,再由“义合”中标至今。(陈永武摄)

怡泰、义合从不一起投标

被问到“怡泰”与“义合”在坪石邨和沙角邨13年来两度“左手交右手”,何开凤强调“怡泰还怡泰落标,义合还义合落标”,从未一同投标同邨的清洁合约,“至于会唔会两间公司一齐入标,我哋公司就唔会啦,人哋𠮶啲我哋不予置评啦!”虽然他重申两家公司各自决定投标事宜,但无法说明如果在各自决定之下,确保不会一同投标。另外,他解释由于续约需要加工人人工,“一条标做得耐成本好贵”所以通常中标4年的屋邨都不会再投标,以减省因工资上升而带来的成本,例如遣散费。

会唔会两间公司一齐入标,我哋公司就唔会啦,人哋𠮶啲我哋不予置评啦!
“怡泰清洁公司”总经理何开凤
“义合清洁公司”持有人陈国辉与“嘉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陈国强是亲兄弟,而陈国强以“怡泰”名义参与商会。(香港清洁商会网页截图)

他坦言“呢个行头做来做去都系呢班人咖啫”,清洁行业新入行不多,一来因为要求加入洁净服务承办商名册程序好严谨,二来请人难“唔系咁多人钟意做呢行。”他以“怡泰”为例,指每逢合约完结,都会向工人清楚说明遣散费事宜。特别指出如果工人“自己申请离职”,则不能得到遣散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