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狱风云】邓龙威案复审 代表律师来港:希望法庭认真审视案件

撰文: 鲁嘉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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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菲律宾因毒品案被判囚终身的港人邓龙威7月时被判上诉失败,上月邓向上诉庭申请复审,其聘用的菲律宾女律师来港与协助事件的立法会议员谢伟俊及涂谨申会面相讨对策,谢伟俊指将研究去信菲总统及中英两方大使馆关注事件。

邓龙威(右)于7月时被判上诉失败,上月邓向上诉庭申请复审。(资料图片)

邓龙威案件发生于2000年,邓及另外两名港人被指于菲律宾藏有冰毒,初审历时11年,邓与另一港人张泰安于2011年被判终身监禁(实际刑期为40年),邓其后提出上诉,上诉庭答辩于2015年完成,至7月时上诉庭决定维持原判,邓及其代表女律师Sheilla均对上诉结果感到失望,决定提出原庭复审,要求上诉庭再审视证供及重新考虑上诉判决,预计复审历时6个月。Sheilla亦于昨今两日来港分别与议员谢伟俊及涂谨申会面相讨对策。

Sheilla称假若上诉庭只要认真考虑其中任何一项疑点,已足够构成合理怀疑推翻判断。(鲁嘉裕摄)

代表律师:上诉庭没考虑辨方提出疑点

Sheilla指出,上诉庭于判书中并没有考虑其上诉书中提出的4项原判的疑点,第一为控方提交的作供警察口供中,邓龙威的英文名字串法错误(将Lung Wai Tang串成Way Luk Tan),因此无法作为有效证供;第二邓当时与另外两名被告张泰安及邝锡雄为集体被控藏毒,但案件于2011判决时邝却获判无罪,邓及张则被判有罪;第三为警方指于3人租用的涉事单位内发现毒品,但并没有租约等文件证明3人为上址租客;第四为证据连续性被破坏,警方于案中检获的怀疑冰毒,于警方处理及转交到法证部门化验的多个程序均没有任何纪录,因此无法证明化验品为案中检获的证物。

Sheilla称假若上诉庭只要认真考虑其中任何一项疑点,已足够构成合理怀疑推翻判断,然而她亦坦言过往复审的案例中,几乎百分之九十九都会维持原判,但与邓商讨后仍愿意一试,亦因此来港与两位议员见面,希望从各方施压令上诉庭认真审理案件。

谢伟俊:推翻原判机会不乐观

一直协助案件的议员谢伟俊表示,通常复审均会由同一位法官处理,因此推翻原判的机会并不乐观,但仍要尽力令各方面关注事件,他将研究去信菲总统及中英两方大使馆关注事件,亦已向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于下月《施政报告》前提交跟进建议。邓龙威事件关注组至今收集万多个市民联署,将会继续摆街站收集签名,并指会提交林郑月娥希望关注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