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控港大经理串谋诈骗 隐瞒财务利益 促成采购交易
撰文: 邱靖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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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起诉港大一名牙医学院技术经理,涉及4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及1项串谋诈骗罪,指他在无披露于一间科技公司中有财务利益,促成该公司取得逾84.1万元的港大采购订单及装修工程。
案情指57岁的袁大鹏于于2013年3月至2016年6月期间,为港大牙医学院技术经理,并在牙医学院辖下的中央实验室担任技术人员主管,负责处理有关中央实验室的研究物料、实验室仪器及装修工程的采购工作。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在执行公职或与其公职有关的事时,无合理辩解或理由而故意及蓄意作出不当行为;涉嫌在安排和促成港大完成与MT Scientific Company (MTSC)总额逾11.9万元的直接采购,但未有披露他及其妹拥有MTSC或在MTSC中有财务利益。
其后再次在无合理辩解或理由下,安排及促成MTSC为港大为实验室科技公司的机械安装附带装修工程,费用为60万元。之后再涉串谋一间医疗护理公司前营业代表诈骗港大,虚称该公司报价不包括任何装修工程,并安排和促成MTSC为港大判给该医疗护理公司订单,涉及的机械安装附带装修工程,费用为5.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