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东北发展案】细数廿年集会冲击判刑 罚款五百变重囚逾年
反东北13人被改判入狱8至13个月,双学三子也因重夺公民广场被判入狱6至8个月。社会有声音认为判刑过重。《香港01》罗列回归以来多个类似的冲击或占领行动,见证社会抗争越趋激烈,但相应控诉也越来越重,由最初的不起诉,发展至今时今日的判监长达13个月。
香港人权监察总干事罗沃启认为,抗争手法的转变反映社会矛盾难以解决,这与政府处理手法及警察暴力升级不无关系,改变是双向的,亦正因此,政府不应在作出违背民意的决策时,无视抗争者争取公义的良好意愿,就用法治体制去打压。他也引用学者明句提醒:在不民主体制下,法庭扮演制衡角色。
回归初期 居权者冲击政总罚款了事
回归初期,香港被国际传媒冠以示威之都的“美名”,社会大小的抗争无日无之。硬闯政总、议会的抗议,也非新鲜事。1999年12月3日,2000名争取居权者冲击政府总部,有示威者向在场维持秩序的警员投掷石块﹐杂物,后来,三人被控公众地方行为不检,资料显示,其中两人被判罚款500元。
13年前学联首“占领”政总
2004年4月的学联夜闯政府总部,越过围栏爬入政府办公室对出的广场露宿反释法,打算向翌日上班的行政长官董建华抗议,可说是回归后首次“占领”政总广场行动,抗争者最后被擡走,一名银行从业员及一名城大学生涉袭警被捕,后者自签保释后每月到警署报到逾一年,也未被起诉,最后未有资料显示两人被落案起诉。
回归十年 反高铁包围立法会无人被起诉
及至2009、2010年,冲击、包围政府机关、立法会的抗争冒起。2010年1月,立法会财委会通过高铁香港段拨款,在前立法会大楼外集会的示威者冲击大楼正门。至翌日凌晨,示威者在警方发声明谴责后自行散去,无人因冲击行为被起诉。
不过,自2012年,梁振英上台后,一方面抗争越趋激烈,另一方面政府过去执法的“宽容”,形势也开始逆转。2014年6月,立法会财委会讨论新界东北发展前期工程拨款期间, 13人涉推倒立法会外的铁马,以竹枝及雨伞撬开立法会玻璃大门,被裁定非法集结罪成,初被判处社会服务令。
谣传通过网络23条 冲立法会示威者囚三个月
但律政司指刑期过轻,向上诉庭要求覆核,上诉庭本月15日改判各人入狱8至13个月。但同年11月,占领运动期间网传立法会审议“网络23条”,有示威者冲击立法会大楼,以铁马、砖头等撞毁玻璃幕墙、大门等。四名被告承认参与非法集结及刑事毁坏,被判处社会服务令。律政司覆核刑期,其中三名被告只被改判监禁3个半月。
不民主体制下 法庭扮演制衡角色
香港人权监察总干事罗沃启引述港大法律学院荣休教授佳日思(Yash Ghai)所说,在不民主的体制下,香港法庭一直扮演一个制衡的角色,即使犯法,但那个人是在行使权利的话,定罪、量刑都会考虑被告的人格和意途。他认为,长达13个月的判决真的好重,量刑起点那么高,法庭却未全盘考虑其他因素,包括抗争者争取公义的良好意愿、各人参与角色有差异、并非针对性伤害某人、使用的武力有限等。“场面有损伤,那就判刑,但不考虑公义,只考虑已完成社会服务令,看不到合符比例的判决。”
人权监察总干事罗沃启:判决粗疏
他强调,反东北13人是为了阻止议会的暴力,因立法会本来就不是民主及民选的立法机关,却操控了人的基本权益,包括房屋、土地,案件无考虑这些因素,直指判决粗疏,公义得不到伸张。
罗沃启表示,判决要起到阻吓力的观念落后,对年青人应导其改过自新,而非打压,否则只会挑起仇恨。
罗同意社会近年的抗争手法有所转变,他指,这反映社会的内在矛盾积累到难以解决,若原本按社会步伐,社会可透过普选令公众决策更加民主,也可在有民意授权下去解决问题。
“过往的议会抗争只不过在政总或立法会门口静坐,发展至爬入去、冲入去,甚至撬门、破坏一些物件,相比过往,抗争的确涉及多了武力、对抗的手段。同样地,政府在处理这些局面时,也将矛盾升华,警察在处理这场面时也越来越暴力,例如使用胡椒喷雾,过往徒手对峙,至使用胡椒喷雾、警杆,武力的使用是双方的,也是社会矛盾激化的体现。正因此,政府不应在作出违背民意的决策时,就用法律去抵挡抗争者的反抗。”
蔡子强:前朝对抗争者赶尽杀绝
中大政治与行政学系高级讲师蔡子强表示,提出刑期覆核的都是前朝案件,显示对抗争者赶尽杀绝,却令社会更加对立。他回想2003年50万人上街,形容那次是和平示威的典范,但之后事态发展有变,政情越见恶劣,市民眼见和平上街也解决不到什么问题。
他称梁振英上台后,政府对社会反对的声音表现得依然故我,抗争者心态的转变可以理解,而且梁任内对示威者的敌意甚高,可谓赶尽杀绝。他慨叹上诉及覆核刑期对政府及抗争者来说都令人筋疲力尽,也是长时间的困扰。
他指以一名市民的身份去看判刑,这群反东北、重夺公民广场的年青人不为自己利益,却得到判监8至13个月的结果,市民见到相当难过,亦不禁反问公义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