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东北发展案】讼案浪接浪社运界疲于奔命 打乱连场选举部署
冲击立法会财委会新界东北发展计划拨款会议的13名示威者,面对律政司的刑期覆核,今日被上诉庭改判入狱8至13个月,当中12人包括社民连副主席黄浩铭均表示,正考虑申请上诉。其实,自2014年以降,接连发生新界东北发展冲击、雨伞运动,及至宣誓风波引发6名立法会议员被DQ,泛民及社运圈子已疲累不堪,如今相继有抗争者被定罪,被判囚人数未来料会攀升,社运界陷于损兵折将的境地。
再者,有民主派人士被判囚3个月,意味在5年内无法参选立法会及区议会,令选举形势更晦暗不明。
反对新界东北拨款示威者冲击立法会的案件,晃眼已发生超过3年,13名被告完成社会服务令、以为案件尘埃落定之际,却遭律政司覆核刑期并败诉,被判入狱8至13个月,即时还柙。声援的社运及泛民人士下午召开记者会,罗冠聪、岑敖晖等人声泪俱下,现场的社运人士、新界东北村民及立法会议员一片愁云惨雾。不少社运人士亦在社交网站诉说判刑过重及质疑遭政治打压。
民主派近月接连面对多宗案件的冲击,揭开雨伞运动序幕的冲击公民广场案,“双学三子”黄之锋、罗冠聪和周永康同样面对律政司提出刑期覆核,指三人只被判社服及缓刑是过轻,两天后就有裁决。审讯期间,上诉庭直指当日“重夺公民广场”口号中的“夺”字已等同表明会用暴力,指冲击近似暴动。罗冠聪当天在已在facebook表示对裁决“极不乐观,17号后的appointment会推得就推,敬请原谅”。
令泛民损兵折将的案件还有雨伞运动的“占中妨扰案”,以及占领旺角清场的“刑事藐视法庭案”。占中妨扰案的被告包括立法会议员陈淑庄、邵家臻,及正备战新东补选的学联前常委张秀贤,案件将于9月19日在区域法院答辩。众人被控以普通法的“公众妨扰罪”,定罪及刑期取决于案例,最高刑罚为入狱7年。
至于占旺藐视法庭案,黄之锋、岑敖晖等11名被告早前认罪,案件正在候判。黄之锋上月透过代表律师求情时明言,有意参选立法会选举,若被判刑超过3个月,参选的希望便会粉碎。
事实上,若DQ案补选安排在今年10月中旬后进行,届时已满21岁法定年龄的黄之锋不排除会参选,且以其知名度大可一搏。惟后日倘被判刑超过3个月,有关部署便被打乱,继而影响整场选举局面。
根据《立法会条例》及《区议会条例》,若任何人裁定有罪,被判处逾3个月而不得选择以罚款代替的监禁(不论是否获得缓刑),在被定罪后的5年内不得参选。换言之,黄浩铭在反东北发展案被判囚13个月,倘上诉失败则无法再战下届新界西立法会选举;同样道理,其他现任议员或可能在五年内参选补选或换届选举的人士,例如黄之锋、张秀贤、罗冠聪,一旦被判囚三个月以上,都会被剥夺参选权利5年,大大影响民主阵营的选举部署。
有民主派中人坦言,多宗案件来势汹汹,几可肯定有更多现任议员受影响,加上因DQ案已令立法会出现6席空缺,民主派人数越来越单薄,更历史性失去分组点票否决权,希望尽快补选及重新有民主派人士进入议会,至少可以“凑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