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新城“楼上吧”再非法提供水烟 控烟办放蛇向4人发告票

撰文: 戴慧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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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署控烟办今晚(23日)展开行动,打击在禁烟区非法吸用水烟,并派员“放蛇”前往旺角新城一间“楼上吧”视察,发现有职员向顾客提供水烟服务,并向3名在场吸食水烟的顾客及1名男职员发出告票。据了解,涉事酒吧已曾经遭检控一次。

行动中,人员检走2部水烟机,并向2男1女顾客及1名男职员发出告票。控烟办将会征求律政司意见,不排除检控酒吧负责人和职员涉嫌协助及教唆吸烟罪行,调查仍在进行。

涉事楼上酒吧位于旺角新城18楼。(梁伟权摄)

卫生署发言人指,现时法例禁止任何人于法定禁烟区(例如酒吧或食肆的室内区域)作出吸烟行为。任何人于法定禁烟区作出吸烟行为即属违法,可被处定额罚款1,500元。另外,如有出售任何吸烟产品(包括水烟),不论是在酒吧或其他处所,须遵守《条例》对推广和销售吸烟产品的限制。违例者一经简易程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5万元。《条例》亦授权法定禁烟区的管理人可要求违例吸烟者停止有关的吸烟行为;如违例者不合作,可要求警方协助。

此外,根据《刑事诉讼程序条例》,任何人协助、教唆、怂使或促致另一人犯任何罪行,即属就同一罪行有罪。

医务卫生局局长卢宠茂早前表示,今年4月目标将“控烟十招”一并提交立法会审议,会循序渐进推行各措施。明年会先增加私烟罚则,及在完税烟加标签识别等;再逐步禁止非薄荷味及薄荷味的“加味烟”,此安排同样适用于“加味”水烟。发言人续指,卫生署会加强巡查,继续密切监察及严厉执法,以打击非法吸食水烟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