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新蒲岗单位捣淫窟 拘两女检避孕套及毛巾等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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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大仙警区特别职务队根据线报及深入调查后,今日(12日)下午约4时,突击搜查新蒲岗景福街一单位,捣破怀疑卖淫场所,检获避孕套、毛巾等证物。
行动中,一名52岁本地女子,涉嫌“管理卖淫场所”被捕;另一名25岁内地女子,则涉“违反逗留条件”被捕。两人正被扣查。
根据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条例》第139条《经营卖淫场所》,任何人将任何处所、船只或地方经营作卖淫场所,或管理或协助管理,或以其他方式掌管或控制经营作卖淫场所的处所、船只或地方,即属犯罪,一经定罪,最高刑罚可处罚监禁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