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淫集团招揽内地女抽一半“肉金” 警拘37性工作者及两主脑骨干

撰文: 陈傲淇 罗日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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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警区一连3日(10至12日)进行扫黄及反洗黑钱行动,揭发卖淫集团透过内地社交应用程式,招揽内地性工作者以双程证来港,安排在上水区唐楼接客,从中抽取一半“肉金”,再将现金存入用作洗黑钱的银行傀儡户口。

警方相信,有关户口清洗超过港币1,900万元的黑钱,已冻结有关户口并成功瓦解集团。行动中,警方放蛇拘捕39人,包括集团主脑、一名骨干成员及37名性工作者。两名被捕男子正被扣查;其中7名被捕女子已各被暂控一项“违反逗留条件”,已于今日(12日)上午在粉岭裁判法院提堂;其余人等则获准保释候查,10月中旬向警方报到。

警方拘捕37名性工作者,检获性感衣物。(罗日升摄)

集团网上招揽内地性工作者来港 抽一半“肉金”

大埔警区反三合会行动组第一队主管姚国威高级督察指,集团利用内地社交应用程式,招揽内地性工作者以双程证来港,并安排入住上水区唐楼卖淫。集团成员会不定时到访唐楼单位,向性工作者收取大约一半由性交易而获得的得益,牟取暴利。有关从非法活动所获得的“黑钱”,集团成员会随即以现金存入用作洗黑钱的本地银行傀儡户口。

警方调查后锁定涉事银行户口,当中涉及首脑和其团伙的骨干成员。待时机成熟后,一连3日(10日至12日)派员放蛇,于上水6间由涉案集团操控的楼上足浴店,以“经营卖淫场所”、“协助经营卖淫场所”拘捕19名性工作者(34至54岁),当中8名亦涉“违反逗留条件”。行动中,警方检取大量安全套、按摩油、毛巾及性感衣物。

另于9月11日,大埔警区特别职务队联同入境处人员,于区内15间“一楼一”单位放蛇,以“违反逗留条件”拘捕18名持双程证的性工作者(26至54岁)。

警冻结卖淫集团户口 清洗约港币1,900万元黑钱

大埔警区科技及财富罪案队主管何嘉怡督察指,发现该集团主脑及成员的银行户口,有不寻常的交易活动,犯罪集团会利用中间人向性工作者收取“肉金”,每次金额由数百至1,000元不等。其后,犯罪集团就会利用傀儡户口,协助清洗非法卖淫罪行所收到的犯罪得益。警方相信,集团已清洗约港币1,900万元的怀疑犯罪得益。

两被捕男子为集团主脑及骨干成员 怀疑有黑帮背景

而昨日(11日),大埔警区刑事部进行收网行动,以洗黑钱罪名拘捕两名本地男子,年龄分别为40及30岁,报称职业为司机及运输工。他们为卖淫集团主脑及骨干成员,部分人士怀疑有三合会背景。

警方在被捕男子身上寻获相关户口的银行咭;另外,警方成功冻结一个怀疑为涉事卖淫集团清洗黑钱的户口及约港币16万元的犯罪得益。案件仍然调查中,警方会继续追查其他涉及洗黑钱的人士,以打击犯罪团伙的非法勾当及资金链。

警方指,行动已堵截三合会收入来源,并透过财富调查打击集团幕后主脑,成功以洗黑钱罪名拘捕主脑及其洗黑钱网络成员,并冻结其集团主脑的银行户口警方相信,已成功瓦解一个活跃区内的卖淫及洗黑钱集团。

大埔警区反三合会行动组第一队主管姚国威高级督察(左) 、大埔警区刑事总督察谭婧珊(中) 、大埔警区科技及财富罪案队主管何嘉怡督察( 右)交代案情。(罗日升摄)

警方强调,“经营卖淫场所”属严重罪行。根据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条例》,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监禁3年。另一方面,任何人如处理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即会触犯洗黑钱罪,一经定罪最高可判监禁14年。而相关财产亦有机会被冻结,甚至充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