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硫化氢两死意外|劳工处:十分难过 发暂时停工通知书及调查
今日(23日)凌晨零时左右沙田源禾游乐场发生的渠务惨剧,两名分别姓郭(26岁)及姓李(34岁)男工人疑在沙井吸入硫化氢身亡;另两名工人亦需送院。劳工处晚上表示,高度关注是次致命工作意外,意外涉及4名进行沙井渠务工作的工人,其中两名工人在送院后证实不治;另两名工人亦不适留院。
劳工处就事件感到十分难过,并对家属致以深切慰问。处方指,意外后已即时派员到场调查意外成因,并已向有关承建商发出“暂时停工通知书”,停止其在该沙井及附近范围进行渠务工作,直至信纳他们采取措施消除有关危害,才可复工。处方会查找有关持责者的法律责任及提出改善措施;若调查发现有违例事项,定会依法处理。
劳工处指,根据《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的一般责任条款规定,雇主必须为其雇员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作业装置及工作系统。违反有关规定,循公诉程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1,000万元及监禁2年;或循简易程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300万元及监禁6个月。
就昨晚的意外,劳工处会于日内在网页发放“职安警示”及透过电子邮件通知持责者、工会和安全从业员专业组织等,简介意外事故和提醒业界采取安全预防措施,以避免同类意外发生。
劳工处会敦促有关雇主必须履行《雇员补偿条例》的补偿责任,亦会协助死者家属办理工伤补偿事宜,及密切跟进有关个案。对于有经济困难的家庭,劳工处会协助他们申请合适的紧急援助基金。劳工处亦会因应家属的需要及意愿,就经济或其他方面的援助联络社会福利署。
为了保障所有在工作中的雇员的安全及健康,劳工处呼吁雇主必须提供安全和不会危害健康的作业装置及工作系统。雇员亦须与其雇主合作,遵守所有安全措施及适当使用所提供的个人防护装备,避免危害自己及他人的工作安全。
案发于今日(23日)凌晨零时左右,6名工人在沙田源禾路16号源禾游乐场进行渠务工程,包括姓郭(26岁)、姓李(34岁)、姓黄(23岁)及姓叶(35岁)男子。其间郭、李二人疑在4米深沙井内吸入硫化氢晕倒,昏迷被送往沙田威尔斯亲王医院手抢救后,证实不治;黄、叶二人则清醒,同被送院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