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院10年前让路建奥运马房 用地今由马会管 改划后准建私人会所
2008年,香港协办京奥和残奥马术比赛,位于沙田马场旁的香港体育学院让出近5公顷草坪,改建马术比赛设施。事后该地拨马会管理,用作马房及训练场。有关奥运马厩用地将由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改划为注明马场的其他指定用途,申诉期今月13日(下周一)届满。立法会议员朱凯廸忧虑,新修订中私人会所被纳入马场的经常准许用途,变相“豪咗畀佢(马会)”,日后增加私人会所设施无须再申请;再者当局去年9月向马会批出长达50年的新地契,却未有限制私人会所面积,为马会留下扩大餐饮会所的发展空间。马会回复指,并无计划将奥运用地改作其他用途,例如兴建额外会所。
现时位于沙田马场西南面、占地约4.76公顷的奥运马房用地,原属香港体育学院部分用地,2008年改作奥运和残奥马术比赛。及后,马会提出保留该地作马房、练习场、马匹游泳池等设施,以见证香港协办奥运而兴建的设施及支援本地马匹运动发展,遂在2009年起以短期租约形式向政府租用该地,负责营运及管理。当局亦表示,体院在重新发展后,总楼面面积已有所增加,足以应付未来需要。
《沙田分区计划大纲图》去年8月被发还城规会修订,当中包括建议将奥运马房由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改划为注明马场的其他指定用途,反映其现况及用途。
加入新注释 私人会所列准许用途
翻查未作最新修订的《沙田分区计划大纲图》,沙田马场(第47区)本属其他指定用途,毗连的马房及练习场则属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立法会议员朱凯廸关注是次改划,他指注明马场的其他指定用途本来并无注释,何谓经常准许用途,哪些需要向城规会申请,最新修订却加入注释,清楚列明马场及私人会所属于经常准许用途,反而诸如公园等的康体文娱设施就被列为需要城规会批准的第二栏用途。“即系一啲我哋觉得要always permitted(经常准许)就唔系always permitted,有啲我哋觉得要城规会批呀,就变咗always permitted。”
蔡耀昌:公众地方一直借予马会已不合理
朱质疑私人会所被列入经常准许用途犹如“豪咗畀佢(马会)”,因为马会日后在马场范围内增加私人会所设施毋须再申请,而将奥运马房用地改划为其他指定用途(马场),私人会所也成为了经常准许用途,不排除“马会Lobby(游说政府)成功咗”。
曾在2003年至2007年出任沙田区议员的蔡耀昌不讳言,马会在马术比赛后租借政府用地,“一路咁借已经唔系好合理,(现在)甚至认同佢唔系净系做马房……就更加唔啱啦”。
50年新契约无限制私人会所面积
沙田马场除了最新规划修订令人费解外,政府去年9月与马会签订为期长达50年的“特殊用途契约”也令人忧虑马场发展不受控。朱凯廸引述沙田区议会文件指,有关契约分为两期处理,一是批出现有沙田马场(第47区)的新契约,二是原则性同意亦批出奥运马房的新契约,并待后者完成改划后以增批部分形式纳入沙田马场的土地契约。
朱质疑新契约中6亿6千多万元的补地价数字是如何计算所得,也未有限制私人会所的面积;更甚是,以往为期15年的“私人游乐场地契约”未有列明马场会所可作商业及餐饮用途,新契约却白纸黑字写明马场内的会所可作商业、零售、餐饮等用途。“如果佢要拆咗个会所再整过,佢只需要划过个Master Layout Plans(总纲发展蓝图/布局设计)畀地政总署,地政署长去批,咁就得咖啦。”他认为,新契约为马会预留好多扩大餐饮会所的发展空间,对马会来说实在开心。
庞爱兰反击当局称已就新契约咨询
去年底,沙田区议员庞爱兰透过区议会质问当局,在没有咨询公众的情况下,向马会批出为期50年的“特殊用途契约”,为何不是以原有的15年期旧契延续地契,也提出马会2011年兴建一座供6,000人使用的办公大楼前未作咨询,引起极大反响,担心同样事件会一再发生。
民政事务局及地政总署综合回复指,沙田马场性质独特,批出50年新契约以便马会就“赛马及社区设施作长远规划及发展”,更称当局在2015年4月30日曾向区议会报告沙田马场发展事宜,其后把沙田马场土地拟议50年期契约事宜的咨询文件发送全体沙田区议员,当局在咨询期内并没有收到反对意见。
庞爱兰反击说:“应该咁讲,佢(政府)当时好鬼祟,𠮶张paper唔系讲佢50年,系讲紧马会畀一亿几扩大火炭单车径,但佢就喺𠮶张paper里面夹咗少少话,佢会畀50年佢(马会),但主题唔系讲呢样嘢。”
马会发言人回复指,奥运用地未来将继续用作马房及马匹、骑师训练之用,并作为沙田马场东面其他马房维修时之后备用地;马会并无计划将奥运用地改作其他用途,例如兴建额外会所。
城规会已对《沙田分区计划大纲图》作出修订,并根据《城市规划条例》于今年1月13日起展示新修订,公众可在下周一(3月13日)或之前提出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