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两检】李柱铭忧若再占中可随时租予内地 谭惠珠:不会发生
高铁一地两检方案提出三日,社会争议不绝。方案其中一大法律争议,是中央引用基本法20条授权一地两检,令人忧虑香港失土地利益。前基本法起草委员李柱铭今早(27日)出席电台节目时狠批租地令人反感,担心将来若再发生占中,港府将租地予中央。出席同一节目的前基本法起草委员兼港区人大代表谭惠珠,就反驳港府不会随便租地,上述情况不会发生。
李柱铭批香港土地利益不被保障
前基本法起草委员李柱铭狠批,中央引用基本法20条授权一地两检“租回头”,等同违背《中英联合声明》确立《基本法》要保障香港土地利益。李柱铭担心,若香港发生第二次占中时,港府可主动透过《基本法》20条,将被占据的地方“短租”予内地,届时就不再实行香港法律,“随时某一区都可以租,令人强烈反感!”
另一前基本法起草委员谭惠珠就反驳指,李柱铭所说的事情不会发生,因为一地两检法是经过社会多年考虑、拨款,再由香港政府提出;“不会无端白事,就租畀内地。”谭惠珠又指,在一地两检下,一国两制及高度自治方针不变。她解释,在一地两检下,香港所有属于自己的地域,及将来香港的口岸都是实行香港法律及资本主义。至于“内地口岸区”,亦有六项民事相关事项受香港法律管制。她又指,一地两检从头到尾都是香港主动提出,非中央要求,体现高度自治。
谭惠珠又首次提及一地两检有法律基础。她引用《基本法》第118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提供经济和法律环境,鼓励各项投资、技术进步并开发新兴产业。”及119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制定适当政策,促进和协调制造业、商业、旅游业、房地产业、运输业、公用事业、服务性行业、渔农业等各行业的发展,并注意环境保护。”指高铁一地两检附合上述条文,而《基本法》第20条非关键条文。不过,律政司司长袁国强却从未提及《基本法》第118及119条。
回应租客论 李柱铭:魔鬼在细节
对于袁国强昨日(27日)以业主和租客关系,比喻一地两检中香港和内地的角色,李柱铭提醒“魔鬼在细节”。他指,当租客要进入房间时,就必定要经过大门和客厅,届时就会划出范围。当屋主的宠物踏入该范围,就被用上另一套法律。谭惠珠随即反驳比喻不当,她指只有乘坐高铁的乘客才会进入内地管辖区,乘客购票时已知该区域属内地管辖,与猫狗不同。
“高铁一地两检关注组”先以懒人包教育市民
“高铁一地两检关注组”成员梁启智就指,政府引用《基本法》第20条解释方案“吓亲人”,会开坏先例。他认为《基本法》第20条的意思是中央政府可授予香港其他权力,是从无到有。但将条例应用于一地两检,就如皇上赐毒酒,等同自杀。若以《基本法》第20条开后门,情况比释法更严重。关注组将先以教育方式入手,以“懒人包”向市民讲解一地两检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