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管齐下 建立尊重友善文化

撰文: 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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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传媒报道,一名网民在社交媒体上发文,指较早前乘坐本港航空公司从内地来港的航班,期间有空中服务员与同事交谈时取笑不懂说英语的内地乘客,涉嫌歧视内地乘客,该网民并上载有关讲话的录音。事件随即引发广泛评论和各方面的猛烈批评,事后航空公司已就有关事件道歉并解雇涉事的空中服务员,不少人更认为要严防及杜绝同类事件再次发生,保障内地同胞免受歧视。

文:平等机会委员会主席朱敏健

无论从平等机会或生意的角度,服务提供者都应平等对待来自不同地方或说不同语言的顾客。而作为企业,更应积极透过培训提升员工的服务质素和文化敏感度,建立多元共融的企业文化。(平机会图片)

作为执行本港反歧视条例的法定机构,平等机会委员会(平机会)非常关注事件。事实上,平机会一直积极跟进内地居民在港受到歧视的问题。从早年针对内地游客的示威到冠状病毒病爆发初期有本地餐厅拒绝招待内地客人,平机会一方面按照法律赋予的权力处理这些事件,另一方面使用不同途径进行公众教育,呼吁市民摒弃偏见,抱持尊重包容的精神,避免作出歧视行为。今年2月我便曾发表文章,指香港作为一个国际大都会,服务提供者应该平等对待来自不同地方的客人,秉持好客精神,努力推广香港,向外说好香港的故事。

今次事件不单损害香港的形象,令内地同胞感到不受尊重,亦令人关注到内地同胞在香港所受到的歧视保障。根据《种族歧视条例》,任何人若基于某人的“种族”而歧视、骚扰及中伤该人,属违法行为。条例订明,“种族”是指个人的种族、肤色、世系、民族或人种。虽然“语言”并非《种族歧视条例》下所界定的“种族”定义,不是受保障的特征,但若某人或机构施加一些语言的要求或条件,而这些要求或条件并无理据,并令到某种族群体因无法符合有关要求而蒙受不利,那么有关要求或条件可能构成条例下的“间接歧视”行为。

换言之,若果某服务提供者在没有合理理据下,要求顾客必须使用某特定语言才会提供相关货品或服务,而某种族的顾客因未能达到有关语言要求而不能获取货品或服务,蒙受不利,那么该服务提供者就有可能触犯《种族歧视条例》。

有个别人士提出,内地同胞与本港市民同属华人,两者之间的歧视可能属“族内歧视”,未知《种族歧视条例》是否适用。目前《种族歧视条例》并没有订明,歧视者与被歧视的人必须属不同种族。因此,若内地人士在香港因其种族而受到歧视、骚扰和中伤,理应受到条例所保障。

然而,目前条例并未涵盖基于居民身分的歧视。考虑到近年内地居民及新移民在香港往往因其居民身分而遭受歧视、骚扰及中伤等情况,平机会于2021年向政府提交了意见书,建议透过立法方式处理。平机会一直与政府保持紧密联系,商讨如何优化以及落实有关建议。

当然,法律是最后手段,是维护个人权利、基本道德价值观及社会秩序的最后一道防线。要消除歧视,有效解决问题,必须透过执法、预防及教育等多管齐下的措施,相辅相承、互相配合,亦需社会上的不同界别一起努力,其中关键是改变态度和观念。我们必须明白,作为社会上的公民,不管在何岗位,每一个人都应该尊重别人的权利,接纳和包容别人差异,避免冒犯他人,使人感觉不受尊重。俗语有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若设身处地想像自己受到不礼貌的对待甚至冒犯,会有何感受?

说回今次空中服务员的服务态度,我相信只属个别事件。香港绝大部份的服务业从业员都非常专业,以礼待客,为来自不同地方,说不同语言的顾客提供所需服务。事实上,无论从平等机会或生意的角度,服务提供者都应平等对待来自不同地方或说不同语言的顾客。而作为企业,更应积极透过培训提升员工的服务质素和文化敏感度,建立多元共融的企业文化,只有这样才能获得顾客青睐,确保业务能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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