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营盘拟建第18间酒店 规划师:牙签酒店更易“楼贴楼”

撰文: 麦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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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营盘近5年新开张了最少8间酒店,近日第三街拟建单幢式“牙签酒店”,若成事这将会是区内第18所酒店或宾馆。
有街坊指拟建酒店位置座落民居及单程路,恐对附近年长街坊造成不便及影响交通。另有规划师指,“牙签酒店”的“建筑物分隔”(Building Separation)间距偏小,加上附近建筑多数为楼高仅6至7层的唐楼,对“牙签酒店”与邻近“住宅”土地用途的契合度存疑。

是次申请拟建“牙签酒店”的地段第三街15-19号。(城西关注组提供)
第三街15-19号已是第4度申请兴建酒店。(城西关注组提供)

第三街4度申请起酒店 面积仅1/3标准篮球场

西营盘第三街15至19号一幅面积仅143.534平方米的地皮(地图中红点),即仅1/3个标准篮球场大小,最近第4度入纸申请兴建酒店。该拟建酒店楼高共27层,预计可提供82间客房,地积比率高达12倍;而同区其他酒店的地积比率为12至15倍,但规划署曾指“住宅(甲类)”用地一般地积比率为8至10倍。

城西关注组的张启昕表示,发展商欲在同一地点上兴建酒店,已是近2年来第4度入纸申请,“早前3次申请时,一班街坊曾设街站及网上联署反对,发展商最终自行撤回申请。”而上月发展商又卷土重来,较上次申请图则上的主要改动为:一,增加了一个车位大小的装卸区(loading area);二,行人路加阔了0.45米;三,楼高由23层增加为27层,但地积比率基本不变。

手机APPS用户请按此观看详细地图。

以涉及细小土地面积为申请理由

是次发展商的申请理由包括有“只涉及细小土地面积”、“没有带来不良的交通影响”、“配合该区交通连接提升的诱因”等。另外它指该地段已获批准作酒店用途的规划申请,“牙签楼”住宅对社区没有禆益。

张启昕续指,以皇后大道西为分界线,以北的范围一向有酒店或旧式商业大厦座落,是商住区;但以南的范围则一向以纯民居为主,而是次申请兴建“牙签酒店”的地皮座落于第三街,路斜且大部分是单程路、附近建筑物大多为仅6至7层高的唐楼,恐酒店带来新增的人流或交通流量,会对出入长者街坊造成不便及危险。此外,她亦恐酒店落成会造成连锁加租效应,以服务旅客为主的商店因较能承担贵租,会挤走以服务街坊为主的车房、茶餐厅、蔬果肉食店等小店。

西糖盘皇后大道西以南道路窄且斜。(梁鹏威摄)

“牙签酒店”缘起:旧区业权分散+港铁通车

西营盘有14间现正营业的酒店或宾馆(地图中蓝点),其中8间是近5年才开张;而兴建中或已获城规会通过兴建的酒店,亦有最少3间(地图中黄点)。注册城市规划师黄保杰指,在规划标准上,不是以人口数目决定兴建多少间酒店,因酒店不是居民常规使用的社区设施,兴建酒店是市场主导的行为。他指比较住宅,酒店的流动性较高,对人流及交通的需求更高。

是次申请与近年其他区内拟建酒店申请类似,地盘面积均偏细。而地盘面积细、地积比率高的单幢式建筑物,被俗称为“牙签楼”。西营盘现有15间现正营业的酒店或宾馆中,不少是地盘面积偏细的单幢式“牙签酒店”。

 

近年西营盘区拟建酒店申请

申请地段

地盘面积(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地积比率

楼高

客房数目

目前申请结果

第三街15-19号

143.534

1722

约12倍

27层

82

现正供公众查阅(本月20日届满)

德辅道西246号

568.3

8522.92

约15倍

25层

139

驳回

皇后大道西385及387号

126.6

1922.74

约15倍

30层

72

两度驳回,最终批准

皇后大道西304及306号

137.48

1649.76

约12倍

25层

47

驳回

 

黄保杰指,近年西港岛线通车令西营盘的“可达度”(accessibility)上升,不少发展商看准市场,收购旧楼地皮,重建兴建酒店或宾馆。但西营盘为旧区,建筑本多为单幢式唐楼、业权分散,发展商难以收购连续大范围的地段,“所以只收了一个面积很细的地盘就‘起住先’,难道等附近地皮等十年吗?”“起住先”的结果就是建成俗称的“牙签酒店”。

西营盘近年有不少“牙签酒店”开张。(江智骞摄)

“牙签酒店”楼贴楼情况较严重

黄保杰续指,根据屋宇署《可持续建筑设计指引》,按地盘面积大小,建筑物之间有规定的最小“建筑物分隔”(Building Separation)间距,以作通风之用;基本上地盘面积愈大、所需预留作“建筑物分隔”的空间便愈多,因此“牙签酒店”与邻近建筑“楼贴楼”的情况较大酒店更严重。

他对“牙签酒店”座落于旧社区如西营盘的土地用途兼容性有所保留,意即指2种或以上的土地用途若相邻是否“契合”,黄保杰表示:“好像住宅和工厦就不太契合,因工厦可能有污染;住宅和酒店也不太契合,因酒店带来的新人流可能会为窄路带来过分负担”。

有关规划申请编号为A/H3/434,就申请提出意见的届满日期为本月20日。

香港现时大部分新建筑物均会用尽地积比率。而地积比率受3大准则规限:一是《建筑物条例》、二是地契、三是“分区大纲图”。根据《建筑物条例》,住用建筑物“住宅(甲类)”(即面向一条街道)的最高地积比率为8倍、非住用建筑物包括酒店的最高地积比率则为15倍。但根据不同“分区大纲图”,又有不同可能再收紧的地积比率,以九龙区为例,大部份非住用建筑物的地积比率限制为12倍。
香港测量师学会前会长何巨业
西营盘皇后大道西以南范围主要为民居唐楼,住有不少长者。(梁鹏威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