阁麟街遗迹不予评级 古迹办被批查考建筑年份粗疏
阁麟街“背靠背”民房遗迹被古迹办指属1930年代建筑,建议不予评级。虽然有古咨会委员提出疑问,但最后仍投票通过。
去年,民间团体中西区关注组及城西关注组于中环吉士笠街2至10号及阁麟街25至33号发现民房遗迹,为1879年建成的“背靠背”唐楼青砖墙,至今逾130年历史。古咨会曾就遗迹于今年4月及9月讨论。由于遗迹位于上环卑利街及嘉咸街的市建局发展项目H18内,在9月会上,市建局曾建议把砖墙拆卸,再于公园重置;古咨会则要求古迹办研究民间团体所提交的新资料后,再建议评级。
古迹办:遗迹属20世纪建筑
古迹办专家小组评估情况后,认为阁麟街遗迹属1930年代建筑,加上剩余结构不完整及过往不协调的改动,故建议不予评级。古迹办历史建筑组馆长伍志和于会上指,1963年租务法庭纪录显示吉士笠街8至10号建成约有30年(“estimated to be about 30 years ago”),故属1930年代建筑,并引用文献指当时符合条例的建筑十分罕见,因此保育团体以建筑条例推断民房为1879年建成“未必准确”。吉士笠街因为一位传奇女子住客吴娇(红毛娇)而被称“红毛娇街”,但伍志和表示因为当时女性的平均寿命为46岁,故此推断“吴娇活至90多岁的可信性不高”,与民房“没有强烈的直接关系”。
委员质疑专家小组证据不足 要求更多时间研究
对于建筑的建成年份,众古咨会委员争论不下。根据历史照片上显示,该楼房为三层建筑。中文大学历史系教授何佩然认为建筑不属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因为当时没有建造三层建筑所需的混凝土技巧。不过,有委员不同意此论述,指出永和号(按:位于嘉咸街与威灵顿街120号交界的三层唐楼地舖)在1890年代已经存在;亦有委员质疑证据不足,希望有更多资料支持。主席强调,之后尚有一个月咨询期予外界表达意见,最后委员皆同意不予评级。
关注组批评古迹办考证粗疏 “谋杀古迹”
据中西区关注组及城西关注组的研究,阁麟街遗迹属十栋“背靠背”唐楼群的砖墙,以广东青砖(1889年后不允许建屋的物料)建成。当时,如此密集的建筑导致本港出现严重瘟疫,以致后来1903年,港府立例禁止兴建没有后巷的房子。关注组研究法例,确定楼房只符合本港第一代建筑法,建筑年份可回溯至1879年,故此遗迹至今有逾130年历史。
中西区关注组成员罗雅宁指,古迹办在早前报告中已确认遗迹属1903年以前的建筑。她质疑古迹办是否因为遗迹于重建范围内,因而推翻之前的资料,影响评级结果。“1910年后,该处业权分散,不可能十栋楼房背靠背一起兴建。”罗雅宁形容古迹办考证粗疏,专业失德。“如果委员根据不准确的资料、不足够的讨论去决定不评级,甚至将来因为不评级而方便市建局清拆,这是不尊重古迹,可以说是谋杀古迹。”关注组计划就此去信中国文物局(因该址所用青砖于广东烧制)及国际保育组织。
古迹办将会把阁麟街民房遗迹的最新评级上载至古咨会网页,并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众咨询,市民可就此表达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