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无家者】港露宿者家当屡被清 台北政府用一个袋化解问题
“家”是每个人所追求的,然而世界上的很多角落都存在著一群“无家者”,他们因为各种原因脱离了温暖的家庭,有些政府察觉问题的存在,于是让他们与社会共融,如台湾向无家者提供大型放置袋供他们摆放随身物,再划指定地方供他们统一放置行李,以确保物资有保障。然而,拥有1,270名无家者的香港,没有任何针对无家者的友善政策,香港社区组织协会干事吴卫东认为,港府应仿傚台湾,订立法例保障无家者权益,而不是一味赶绝他们。
芒草心慈善协会与香港社区组织协会首次合办了港、台无家者的展览,三名来自台湾的无家者联同芒草心秘书长李盈姿来港,了解本港无家者的情况。
台北已登记无家者可享牙科福利
相对比香港,现时台湾对无家者最高保障是“社会救助法”第17条(游民安置及辅导),以及内政部社会司发布的“县(市)游民安置辅导自治条例范例”。惟李盈姿指,由于政策及服务多由地方政府各自决定,未有全台湾性的统一政策,各个市的福利不同。现时以台北市对无家者投放的资源最多,如登记了的游民可享有牙科福利、供餐服务、协助租屋、游民收容等,可以维持基本生活,助他们尽早脱离流浪,因此不少无家者由其他地方前往台北市。李盈姿认为,当越来越多人往台北时,担心人数超出了政府可负担的,到时会减少福利,故她认为,台湾对无家者的政策及服务应要统一化。
日本施行“自立支援法”保障无家者
除了台湾,亚洲其他国家如日本、南韩亦有就无家者问题设立政策。以日本为例,因经济不景,自2000年开始便有不少无家者,日本政府意识到沦落街头不再只是个人问题,而是经济不景带来的贫穷问题,于是开始探讨如何帮助他们,于2002年8 月日本施行“自立支援法”,以法例保障他们就业、居住等。“自立支援法”以“自立支援中心”为核心,确保无家者就业后,他们离开支援中心,可有稳定居所。
社协促政府仿傚台湾 保障无家者权益
然而,香港目前没有任何针对无家者的友善政策,香港社区组织协会干事吴卫东认为,港府应仿傚台湾,订立法例保障无家者权益。五天的访港之旅,李盈姿认为,本港于露宿者的问题上,感觉由NGO提供服务多于政府,“民间力量比较关注,政府好像没在做什么。”与台湾相比,现时本港露宿者议题由多间民间团体关注,吴卫东认为,港府应向台湾政府学习,由政府带头,用有秩序的方法,保障无家者的个人财物,而不是一味赶绝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