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处飞虎队警员练靶场受伤 入禀告“一哥”索偿 

撰文: 伍凯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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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队飞虎队警员入禀控告警务处“一哥”,指3年前他在新界练靶场执勤时受伤,归咎警方疏忽令他因工受伤,违反雇佣合约,入禀向警方索偿。

原告为警员詹德鸿,答辩人则是由律政司代表的警务处处长。詹在入禀状指,他于2014年6月26日以飞虎队警员身分,在由警务处管理的罗湖分类练靶场执勤时受伤。

詹称警方涉及疏忽和违反雇佣合约,入禀索偿,惟入禀状没有透露工伤详情和索偿内容。

案件编号:HCPI 667/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