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员 3年前七一“预演占中”受伤 入禀向警务处索偿
撰文: 伍凯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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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在“预演占中”期间执勤的警员入禀向警务处索偿,指2014年7月初在中环和湾仔执勤时受伤,控告警务处疏忽,违反雇佣合约的责任,但入禀状没有披露索偿金额。
原告警员蔡锡秋,近日入禀高等法院控告警务处处长,指自己因为“预演占中”被派往中环和湾仔,2014年7月1日在湾仔骆克道执勤,翌日则被派往中环汇丰总行附近,又在2014年7月16日和17日为香港书展执勤,工作期间受伤。
蔡指控警务处疏忽,使他工作期间受伤,违反雇佣合约的责任,向处方索偿。但入禀状没有披露蔡受伤的性质、详情和索偿金额。
案件编号: HCPI 626/2017